流產的分型與處理
1.先兆流產 妊娠28周前出現少量陰道流血,無妊娠物排出,陣發性下腹痛。婦科檢查宮口未開,胎膜未破,子宮大小與停經周數相符。
處置:繼續妊娠:休息,酌情用藥——保胎。不繼續妊娠:人工流產或引產。
2.難免流產 先兆流產陰道流血增多,陣發性下腹痛加劇,或出現陰道流液(胎膜破裂)。婦科檢查宮口擴張,有時可見胚胎組織或胎囊堵塞于宮口內,子宮大小與停經周數基本相符或略小。
處置:立即清宮。
3.不全流產 難免流產繼續發展,部分妊娠物排出宮腔,且部分殘留于宮腔內或嵌頓于宮頸口處,或胎兒排出后胎盤滯留宮腔或嵌頓于宮頸口,影響子宮收縮,導致大量出血,甚至發生休克。子宮小于停經周數。
處置:立即清宮。
4.完全流產 妊娠物已全部排出,陰道流血逐漸停止,腹痛逐漸消失。婦科檢查宮頸口已關閉,子宮接近正常大小。
處置:不需刮宮。
5.稽留流產 又稱過期流產,胚胎或胎兒死亡滯留宮腔內,未能及時自然排出。
處置:處理前——出血及凝血功能檢查;應用雌激素提高子宮對縮宮素的敏感性; 產科處理——刮宮或引產。可用米非司酮(RU486)加米索前列醇,或靜脈滴注縮宮素,促使胎兒、胎盤排出。
6.復發性流產 指與同一性伴侶連續自然流產3次及以上者。
處理:尋找病因→保胎治療→對因處理。
7.流產合并感染 常為厭氧菌及需氧菌混合感染。
處置:控制感染,同時盡快清除宮內殘留物!出血多可先用卵圓鉗將妊娠物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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