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書》信息勘誤(補錄)流程
一、辦理范圍
凡經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或1998年通過“老人老辦法”認定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其《醫師資格證書》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畢業學校、專業、身份證號和證書編碼與《醫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中信息不符或缺失的,以及《醫師資格證書》上相關信息有誤的,均可申請勘誤(補錄)。
二、辦理流程
由申請人提交有關材料,向考試報名所在考點的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審核。市級審核完成蓋章,報省衛生健康委醫學考試中心審核并簽署意見。考試類醫師資格信息勘誤由省衛生健康委醫學考試中心每季度匯總報國家衛生健康委審核修改,審核通過后6-9個月辦結;認定類由省衛生健康委醫學考試中心審核通過后3-6個月辦結。
三、所需材料
(一)在湖南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取得的《醫師資格證書》相關信息與系統不符的勘誤(補錄),需提交下列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審核表》原件兩份(可由網上下載后填寫完整,并由當年報考所在市州衛生健康委審核蓋章);
2、《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復印件兩份(原件一般存在個人人事檔案,如遺失可到當年報考所在市州衛生健康委審核蓋章);
3、身份證(需核對原件、留存兩份復印件);
4、修改證明(若因報考考點衛生健康委信息錄入錯誤,請提供考點所在市州衛生健康委出具的有效證明,寫明系統內的信息和正確身份信息為同一人,并加蓋考點所在衛生健康委公章;若因本人身份證信息有變動(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出生日期),則請您提供相應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新老信息為同一個人,并加蓋戶口專用章);
5、醫師資格證書及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各2份;
6、修改學歷、畢業學校、專業的,需提交畢業證書復印件(請提交考取醫師資格證前的第一學歷畢業證書復印件兩份);
(二)1998年通過“老人老辦法”認定取得的《醫師資格證書》相關信息與系統不符的勘誤(補錄),需提交下列材料:
1.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身份證(需核對原件、留存2份復印件);
3.《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4.修改證明(若因報考考點衛生健康委信息錄入錯誤,請提供考點所在衛生健康委出具的有效證明,寫明系統內的信息和正確身份信息為同一人,并加蓋考點所在衛生健康委公章;若因本人身份證信息有變動(姓名、身份證號、性別、出生日期),則請您提供相應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新老信息為同一個人,并加蓋戶口專用章);
5.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包括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6.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8.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1-5項必須提供,6-8項至少需提供1項。
四、證件勘誤
醫師資格信息修改成功后,不予換發新的《醫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攜帶《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審核表》、身份證原件、《醫師資格證書》原件至省衛生健康委醫學考試中心,在原《醫師資格證書》上進行醫師資格信息勘誤。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7:00
辦理地址:長沙市開福區湘雅路30號湖南省衛生健康委綜合樓(原金衛大酒店)5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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