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具體組織形式和內容分別以《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和《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實踐技能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助理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基本技能的考試。
實踐技能考試采用三站式考試的方式。考區、考點按照《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的要求設立實踐技能考試基地,考生在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依次通過“三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內完成全部考站的測試。
考生持“醫師資格實踐技能準考證”應考,并根據準考證上所注攜帶必需物品(如本人有效身份證、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和著裝要求(公共衛生類的考生請勿穿裙裝和高跟鞋參加考試)。考試基地設候考廳,考生在候考廳等待測試,等待考試過程中不得外出,不得使用任何通訊工具。考試基地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
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為100分,60分合格。
(一)西醫類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內容與方式
1、臨床類
第一考站:
(1)考試內容: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
(2)考試方法:紙筆考試。
第二考站:
(1)考試內容: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技能。
(2)考試方法:體格檢查采用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檢查者身體上進行操作;基本操作考試方法采用在醫學教學模擬人或醫用模塊等設備上進行操作,考官在操作后提出相關問題。
第三考站:
(1)考試內容:心肺聽診、影像(X線、CT)診斷、心電圖診斷和醫德醫風。
(2)考試方式:多媒體考試,考生在計算機上根據題目要求進行作答。
2、口腔類別
第一考站:
(1)考試內容:無菌操作、一般檢查、職業素質以及特殊檢查。
(2)考試方法:現場操作并如實填寫口腔檢查表。
第二考站:
(1)考試內容:口腔基本操作技能和臨床基本急救技術。
(2)考試方法:口腔基本操作技能考試方法由考生在口腔專用模型、自帶的離體磨牙上現場操作,或主考官指定2名考生互相操作。基本急救技術考試方法由考生對模擬人操作或2名考生互相操作。
第三考站:
(1)考試內容:病史采集、病例分析、醫德醫風和輔助檢查結果的判讀(牙髓測驗、X線檢查、實驗室檢驗)。
(2)考試方法:病史采集和病例分析考試方法采用計算機閱題,口述作答。醫德醫風和輔助檢查結果判讀的考試方法采用多媒體考試,考生在計算機上根據試題要求進行作答。
3、公共衛生類
第一考站:
(1)考試內容:公共衛生調查、分析與處置能力。
(2)考試方法:考生應試1個公共衛生案例分析,口試回答問題;考生需完成2項樣品采集操作,采用現場操作的方式進行考試。
第二考站:
(1)考試內容:臨床基本操作技能。
(2)考試方法:采用考生隨機抽取試題、在模擬人上操作的方式進行考試,考生需完成3項臨床基本操作。
第三考站:
(1)考試內容:公共衛生現場處置能力。
(2)考試方法:采用考生隨機抽取試題,現場操作的方式進行考試,考生需完成1項個人防護、1項現場檢測和1項衛生處理操作。
4、西醫類各站分數與考試時間:
臨床類別
考站 | 考試項目 | 分值 (分) |
考試時間 (分鐘) | |||
第一站 | 病史采集 | 15 | 37 | 11 | 26 | |
病例分析 | 22 | 15 | ||||
第二站 | 體格檢查 | 20 | 40 | 13 | 24 | |
基本操作技能 | 20 | 11 | ||||
第三站 | 心肺聽診 | 試題1 | 4 | 23 | 15 | |
試題2 | 4 | |||||
影像(X線、CT) | 試題1 | 2 | ||||
試題2 | 2 | |||||
試題3 | 2 | |||||
心電圖 | 試題1 | 3 | ||||
試題2 | 4 | |||||
醫德醫風 | 2 | |||||
合 計 | 100 | 65 |
口腔類別
考站 | 項目 | 項目 數量 |
分值 (分) |
考試時間 (分鐘) | |||
第一站 | 無菌操作 | 2 | 4 | 24 | 19 | ||
一般檢查 | 3 | 13 | |||||
職業素質 | 1 | 3 | |||||
特殊檢查 | 1 | 4 | |||||
第二站 | 口腔基本操作技能 | 3 | 33 | 45 | 30 | 37 | |
基本急救技術 | 2 | 12 | 7 | ||||
第三站 | 病史采集 | 1 | 5 | 23 | 17 | ||
病例分析 | 1 | 18 | |||||
醫德醫風 | 1 | 2 | 8 | 7 | |||
輔助檢查結果判讀 | 牙髓測驗 | 2 | 2 | ||||
X線檢查 | 1 | 2 | |||||
實驗室檢驗 | 1 | 2 | |||||
合 計 | 100 | 80 |
公共衛生類別
考站 | 考試項目 | 考試時間 (分鐘) |
分值 (分) | ||
第一站 | 公共衛生調查、分析與處置能力 | 公共衛生案例分析 | 10 | 20 | |
樣品采集技能 | 題目1 | 8 | 10 | ||
題目2 | 7 | 10 | |||
第二站 | 臨床基本操作技能 | 題目1 | 20 | 25 | |
題目2 | |||||
題目3 | |||||
第三站 | 公共衛生現場處置能力 | 個人防護 | 10 | 10 | |
現場檢測技能 | 5 | 10 | |||
衛生處理 | 10 | 15 | |||
合計 | 7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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