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報名需要注意的七大事項如下:
1、根據《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二款,須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時間計算連續工作時間。專科學歷畢業的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冊,中專學歷畢業的于2014年12月31日前注冊,方可報考2018年醫師資格考試。提供的連續工作證明須按執業變更記錄逐個單位開據。跨省變更的原證已收回或丟失的,須由原注冊批準單位出具證明或打印注冊記錄后加蓋公章。(具體要求以當地衛生局發布的通知為準)
2、任何醫療機構均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各級疾控中心無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無效),加蓋單位“公章”(科室章無效)。非現役軍人在部隊醫院試用或執業的,須提供軍隊醫療機構對外服務許可證。
3、以下材料中《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和《連續工作證明》在國家醫學考試網下載打印,如涉及多個單位,須多個單位同時開據證明,每個單位一份。(具體要求以當地衛生局發布的通知為準)
4、提供虛假《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連續工作證明》和假畢業證的考生,考點有權扣留假證明和假畢業證,核實后進行全市通報,并取消兩年報考資格。對開據虛假證明的醫療機構通報其主管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5、以下材料中,身份證復印件須雙面復印,其他證件(軍官證、護照、醫師資格證、執業證等)須將照片頁與內容頁同時復印。
6、畢業證丟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學校補辦教育部統一制式的“畢業證明書”,其他證明無效。
7、參加短線醫學加試考生需單獨遞交《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加試考試考生報名資格申請審核表》(詳見當地考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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