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上海考區考生報名通知
一、報名網頁
1、國家醫學考試網(http://www.nmec.org.cn)上報名。
2、報名有關信息:請登錄上海衛生人才網(http://www.shwshr.com),在上海市衛生考試中心專欄-執業醫師考試欄目中查詢。
二、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3月11日—3月20日
2、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日期:2015年3月25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后,在規定日期內到上海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成都北路408號)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核,報名信息確認。未在規定日期內到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點進行資格審核者,報名無效。
三、現場報名資格審核手續
考生向報名資格審核點提交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護照,臺、港、澳考生往來大陸的有效證件)及復印件。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證明》(空白表可從上海衛生人才網下載)必須由《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法人代表簽章。 注:《試用期考核證明》表上的單位法人簽名必須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法人是同一人。
4)試用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5)《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6)具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符合報考執業醫師條件的考生,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助理醫師執業期間的考核合格證明(同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
7) 在中國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并申請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資格考試的外籍人員(包括已參加過中國醫師資格考試而未能通過者),須提交《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衛醫發【2001】248號),空白表可到上海市衛生監督所領取(常熟路280號)。
8)在內地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并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包括已參加過國家醫師資格考試而未能通過者),須提交《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衛醫發【2001】248號),空白表可到上海市衛生監督所領取(常熟路280號)。
9)符合《關于臺灣地區居民和獲得國外醫學學歷的中國大陸居民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發明電〔2007〕17號)條件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當年畢業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資格的,除上述2~5條要求外,還須提交在讀學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當年研究生畢業證明》和《誠信承諾書》(見附件一、二)。
四、凡不具備報考資格,通過各種非法手段、偽造相關報名材料的考生,一經查實將通報其試用單位,并按《醫師資格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規定》處理。
五、考試費用
根據滬財綜(2000)34號、滬價行(2000)128號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
1、西醫類(臨床、口腔、公衛):
執業醫師考生330元/人,執業助理醫師考生310元/人。
2、中醫類(中醫、中西醫結合、師承):
執業醫師考生330元/人、執業助理醫師考生310元/人。
3、考試費用一次性收取,統籌使用于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
附件三:《研究生畢業證明》
附件四: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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