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港市醫學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告(2019年 第2號)》等有關規定,為切實做好貴港市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的各項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資格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兩個部分。
網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時。請考生持有效身份證件按有關規定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自2019年起,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主要是對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本人照片采集和報名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桂平、平南、港北、港南和覃塘等考生持有關材料到各自轄區衛生計生局進行現場審核。市直單位和港北城區民營醫院的考生到貴港市醫學考試辦公室(簡稱:市醫考辦,下同)進行現場審核(設在貴港市迎賓大道中段貴港市衛生學校新校區)。具體審核時間可咨詢貴港市醫學考試辦公室或當地衛計局。
二、實踐技能考試
全國考試時間為2019年6月15日至2019年6月21日,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實踐技能考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考試時間及說明
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如下:
(一)紙筆考試。
中醫類別(中醫專業、少數民族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臨床類別執業醫師、中醫類別(中醫專業、少數民族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6:30。
軍事醫學執業助理醫師加試: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軍事醫學執業醫師加試:2019年8月23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19年8月23日17:00-17:30。
(二)計算機化考試。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和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助理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和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執業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9年8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除中醫類別少數民族醫專業外,執業醫師合格分數線為360分,執業助理醫師合格分數線為180分。
四、其他事項
(一)2019年繼續開展醫師資格考試臨床執業醫師、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和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在試點考區通過當年實踐技能考試,但未通過第一次醫學綜合筆試且無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第二次醫學綜合筆試(含缺考考生)。試點考區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醫學綜合筆試“一年兩試”試點第二次考試時間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9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臨床、中醫類別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9年11月23日和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關規定及考試相關信息,各單位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站查詢,或者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和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查詢。國家衛生健康委網址:http://www.nhc.gov.cn/;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網址:http://www.satcm.gov.cn/;國家醫學考試網網址:http://www.nmec.org.cn/;中國中醫藥考試認證網網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五、報考提交材料
1、考生“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戶籍證明不能報考。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及市直各單位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與原件相符,原件退還考生,不用交到醫考辦。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后畢業的專科以上學歷的考生,需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登記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證原件附于考生本人材料后面,送考區審查后退回考生,收復印件。
4、考生試用機構出具的最新版《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今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不分執業、執助,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試用時間是從開始試用至現場報名前。注意:帶教老師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提交帶教老師執業《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含照片頁、執業地點、范圍頁、變更項目頁以及定期考核頁。
5、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考試的,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如在執業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必須含照片頁、執業地點、范圍頁、變更項目頁以及定期考核頁。
6、考生試用或聘用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一份。
7、報考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須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根據鄉村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所)考生如沒有合格的帶教老師,可由該鎮衛生院同類別執業醫師帶教,個體診所的考生必須由試用診所的同類別的執業醫師帶教,如果沒有同類別的執業醫師帶教,不給予報考。個體診所、衛生室(所)每個帶教老師不能超過3個學生。
9、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有變更執業地點的,在新的工作單位必須工作滿一年,否則需要提交前單位考核證明,新單位和前單位的時間要連貫。
10、本人近6個月小2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數碼照片電子版,文件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小于40kb,在網上報名時將照片上傳;同時上交同底相片2張(因為每年都有很多考生上交不同底片的相片,請將相片貼于醫師資格考試考生相片欄,相片背面寫上姓名、工作單位,以便鑒別)。
11、中等職業學校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即省外中專學歷),其入學時戶籍和所在學校不在同一省(區、市)的,提供畢業學校所在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的工作。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及時將報名時間安排和報名要求通知所轄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及廣大醫務人員,讓考生在規定時間提交報名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二)認真審核,嚴格報名。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各單位要組織人員對考生的報名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不得擅自放寬報名條件。特別是要對考生的畢業證書逐一甄別真偽,不能現場確定的,要主動與畢業院校進行聯系溝通,嚴防利用虛假學歷證明混入醫師資格考試隊伍。
(三)及時準確報送材料。請各單位務必按要求裝訂考生材料,以減少現場審核工作量,材料一律使用標準A4紙左上角裝訂,裝訂順序如下:考生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含網上學歷查詢頁)、資格證、執業證、試用期合格證明、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等,畢業證原件附于考生本人材料后面,送考區審查后退回考生。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核驗相關證件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驗證人印章。各單位報送考生報名材料時,要分類別放置,西醫按110-120-130-210-216-220-230類別依次排序并編號。中醫按140-141-150-240-250-340-342-440-442類別依次排序并編號。做好考生畢業證原件的上交和退回登記和保管,確保考生畢業證書安全。
(四)加強宣傳,嚴肅考風。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所轄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考試對象的宣傳和教育工作,引導他們加強學習,加強訓練,提高素質,端正考風,做好迎考準備。
七、醫師資格考試貴港考點及報名點聯系方式
貴港市醫學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0775-4200660 4200568
港南衛計局:0775-6798007
港北衛計局:0775-4258512.
覃塘衛計局:0775-4650724.
桂平衛計局:0775-3391409
平南衛計局:0775-7831829
附件:1. 貴港考點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表
2. 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3. 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相片欄
4. 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5.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年版)
貴港市醫學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19年1月23日
附件1
貴港市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 作 內 容 |
時 間 | |
1 |
網上報名 |
2019年1月28日24:00止 |
2 |
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
2019年2月15日—28日 |
(1) |
港北城區民營醫院和綜合門診部 |
2019年2月15日—26日 |
(2) |
貴糖工人醫院、貴鋼醫院、三0七醫院、西江監獄醫院、貴港監獄醫院、923醫院等 |
2019年2月17—21日 |
(3) |
市婦幼保健院、市皮防院、市中醫醫院 、市疾控中心、部隊醫院 |
2019年2月20—22日 |
(4) |
市人民醫院 、 市骨科醫院、市中心血站 |
2019年2月22—24日 |
(5) |
覃塘區衛生計生局 |
2019年2月22日 |
(6) |
港南區衛生計生局 |
2019年2月22日 |
(7) |
港北區衛生計生局 |
2019年2月22日 |
(8) |
平南縣衛生計生局 |
2019年2月22日 |
(9) |
桂平市衛生計生局 |
2019年2月22日 |
4 |
準考證網上打印功能開放 |
待定 |
5 |
考點打印軍隊考生準考證 |
待定 |
6 |
實踐技能考試 |
2019年6月15-21日 |
附件2: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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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學專業 |
醫學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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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學歷 年 月 |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
證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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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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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機構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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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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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號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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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起止 時 間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試用 崗位(科室) |
崗位(科室) 名稱 |
帶教老師評價 |
帶 教 老 師 醫師執業證書號碼 |
帶教老師簽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試用機構 考核意見 |
我單位承諾:本表內容及所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不實,我單位愿承擔相應責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單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帶教老師對考生從崗位勝任力(如:基本技能、醫患關系、醫際關系及職業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綜合評價是否合格,并在相應欄目劃“√”。 2.軍隊考生須提交團級以上衛生部門的審核證明。 3.本表欄目空間不夠填寫,可另附頁。 | ||||||||||
附件3
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考生相片欄
注:相片應當為近6個月內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2張(該照片同時用于《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
姓 名:
單 位:
身份證號:
附表4
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本人于 年 月 日畢業于 學校 專業,自 年 月起,在 單位試用,至 年 月試用期將滿一年(試用時間是從開始試用至現場報名前)。
本人承諾將于今年醫學綜合筆試前,將后續試用期累計滿一年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及時交考點辦公室。
如違諾,本人愿承擔由此引起的責任,并按規定接受取消當年醫師資格考試資格的處理。
考生簽字:
有效身份證明號碼:
手機號碼:
年 月 日
附件5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年版)
為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現對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資格規定如下:
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試用機構是指符合《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第三條 試用期考核證明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并于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第四條 報名有效身份證件
(一)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臺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臺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第五條 報考類別
(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
(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并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
(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第六條 學歷審核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 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或公共衛生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于在學期間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方向)、眼視光醫學、預防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2. 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于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 五年制的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3. 五年制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公共衛生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4. 五年及以上學制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傣醫學、壯醫學、哈薩克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5.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6. 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等)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 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后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后,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含教育部、原衛生部批準試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含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其專科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 2010年9月1日以后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同意設置并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后,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 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后,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經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等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后限定到基層醫療機構執業。
6. 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7.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西醫學習中醫人員
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并獲得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藥行政部門批準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并完成了規定課程學習,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滿3年并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相同級別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七)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1.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有關規定。
2.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類醫學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其執業時間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時間符合規定的,可以報考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
(八)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第七條 臺灣、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員報考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條 盲人醫療按摩人員按照《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衛醫政發〔2009〕37號)規定,參加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和《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有關條款的通知》(衛辦醫發〔2008〕6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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