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20年第1號公告的規定及福建考區報名須知,現將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考生網上報名時間
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21日24時。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方式
考生須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www.nmec.org.cn)進行報名。考生填寫個人信息(軍隊考生建議使用身份證報名)應真實、準確、有效。所填信息、提供的照片將用于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資格證書制作,務必認真填寫。
二、報名材料
2020年福建考區將采用在線上傳電子照片等報名材料,實現考生報名材料有效存檔,提高工作效率。考生在國家醫學考試網填寫個人信息,考區選擇“福建”提交報考信息后,頁面將直接跳轉至“國家醫學考試(福建)考生服務系統”,按頁面提示進行賬號激活,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掃描件,完成后打印《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成功通知單》。具體操作流程及要求見附件。
三、報名條件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關規定及考試相關信息,可登錄國家衛健委網站“醫政醫管”的“醫療機構與醫師”欄目下查詢(國家衛健委網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址:www.nmec.org.cn)。
四、現場審核
現場審核時間為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7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因年后現場確認時間較短,考生可提前將附件2相關材料送至市衛健局醫政醫管科)。
五、考試收費形式及標準
(一)收費形式
采用網上分階段繳費方式進行。考生通過考點、考區審核后,可在網上繳納實踐技能考試費;實踐技能考試成績公布且成績合格者,再進行網上繳納醫學綜合筆試費。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繳納考試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具體繳費時間請關注考區、考點通知。
(二)收費標準
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制定我省醫師資格等3項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閩發改服價函〔2019〕406號)、《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關于調整醫師資格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國醫考發〔2016〕87號)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關于調整醫師資格考試中醫類考務費標準的通知》(國中醫藥認證〔2017〕9號),我省醫師資格考試費收取如下:
1.實踐技能考試費。臨床、公衛、中醫類別為319元/人;口腔類別為369元/人。
2.醫學綜合筆試費。每人每單元64元,執業醫師級別共256元/人,執業助理醫師級別128元/人。
3.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費按照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費用的標準收取。
六、注意事項
(一)現場確認主要是對已經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資料審核,不接受補報名。請廣大考生注意安排好報名時間,盡早網上報名。
(二)考生在現場審核比對網上提交材料時,務必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如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提交虛假材料,一經確認將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給予處理。
(三)報名點聯系方式
洪燕萍、洪振東 86382420
附件:1.考生網絡報名材料提交要求
2.考生現場確認材料
南安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3日
附件1
二、上傳材料內容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須在報考有效期內)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過期的,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報名,但需盡快完成換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士兵(官)證、軍隊學員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2.畢業證書原件。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學位證書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必須提供。
4.其他學歷證明材料。如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辦學批文、招生花名冊、跨省招生計劃等其他學歷佐證材料。
5.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臺、港、澳和外籍考生還須提交《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或《外籍人員參加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實習申請審核表》。
6.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還須提交該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部隊考生上傳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
7.報考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還須在畢業證書一欄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
8.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如在執業注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
9.應屆畢業生還須上傳《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原件。
10.申請參加加試的考生需提交《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加蓋試用機構公章后原件上傳。
11.軍隊現役考生須提供軍隊相關身份證明原件,同時出具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審核同意報考的證明。
12.考點規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2
考生現場確認材料
1.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成功通知單(兩張,其中照片貼在第二張上);
2.身份證明;
3.畢業證書(中專畢業證書、大專畢業證書、本科畢業證書);
4.電子注冊備案表(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電子備案表,需延長有效期至2020年4月;外省中專考生需提供學校所在地教委專業設置批文及招生花名冊);
5.學位證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需提供);
6.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應屆畢業生試用期時間從2019年8月1日-2020年2月4日,其他考生試用期時間從2019年2月3日-2020年2月4日);助理考執業的提供執業期考核證明(期間變更注冊的需分階段提供證明)。
7.帶教老師執業證書(須注冊到具體醫療機構,如:市醫院等;本科考生,老師需于2019年2月前注冊在報考單位;大專考生,老師需于2018年8月前注冊在報考單位;中專考生需于2015年8月前注冊在報考單位;助理考執業期間變更注冊記錄的需分階段提供帶教老師執業證書)
8.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助理考執業人員提供)
9.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助理考執業人員提供,考生報考單位需與注冊單位一致,必須有具體執業地點,如:市醫院等;截止2020年8月31日,中專注冊滿60個月,大專注冊滿24個月方可報考。即中專2015年8月31日、大專2018年8月31日前注冊方可報考。)
10.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
11.應屆畢業生承諾書(2019年3月-8月畢業的需提供,2019年2月以前畢業的不需提供,2019年9月以后畢業的不予報考);
12.加試兒科、院前急救的考生需提交加試承諾書。
以上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并提供原件核驗。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報考單位公章(在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報名的需加蓋所在地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章)。村衛生所(社區衛生服務站)不能作為試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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