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公告】關于準備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材料的通知
各有關醫療機構、考生: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醫政醫管局〔2020〕1號)及市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考區關于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京衛人交字〔2020〕3號)文件精神及要求,請各有關醫療機構、考生準備好2020年度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材料。
一、朝陽區報名點現場審核范圍
在朝陽區行政區域內所有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考生。
二、現場審核工作時間和地點
請隨時關注朝陽區人民政府網站和北京市朝陽區醫學會網站通知。
三、現場信息審核需提交的材料
1. 《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該表中“工作單位名稱”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 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或軍官證、護照、港澳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A4紙復印件。
3. 畢業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以當年畢業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資格的,須同時提交《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及《在讀研究生證明》見附件。
所有考生需提交學信網認證報告,畢業證書遺失的需提供由原學校補辦教育部統一制式的“畢業證明書”,其他證明無效;
4.考生試用機構出具的1年以上的《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試用機構涉及多個單位的,須多個單位同時開據證明,每個單位1份)。
5. 一張2寸白底正面近期免冠證件照片(與網上報名上傳個人jpg格式白底正面、近期免冠證件照片相一致,該照片用于《醫師資格證書》的制證,不得更換);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A4紙復印件(軍隊醫療機構除外)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7.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符合報考執業醫師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在執業注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注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注冊證明。
8.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
9.參加短線醫學加試的考生須提交《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見附件(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符合報考執業醫師條件的考生,注冊執業范圍須為院前急救、兒科)。
10.考生(除軍隊現役、在校研究生、港澳臺、外籍考生)均須提供與試用機構一致的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憑證原件,并由社保部門加具業務專用章。
四、收費方式
現場確認后,考生請及時繳費,繳費方式仍為網上繳費。具體時間請關注北京衛生人才網(http://www.bjwsrc.cn)、國家醫學考試網(http://www.nmec.org.cn),逾期不繳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五、其他說明的事項
1.本考點的現場審核為初審,初審通過后仍需通過北京市統一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考試,具體審核結果請定期關注國家醫學考試網。
2.考生所提供的相關材料及信息應真實有效,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及錯誤信息,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3.有效身份證件丟失的考生,請提供相應主管部門的證明。同時,以此為依據參加考試時,要注意其有效期。
4.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關規定、實踐技能和綜合筆試考試信息、成績查詢可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http://www.nmec.org.cn/)北京衛生人才(www.bjwsrc.cn)。
5.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考生需認真核對《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個人信息并簽字確認,一經簽字確認不得更改!該信息將用于醫師資格考試和醫師注冊管理,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信息錯誤的,不予修改!
附件:
1.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
2.在讀研究生證明
3.2020年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申請表
北京市朝陽區醫學會
2020年4月22日
附件下載:附件1-3.docx
相關推薦: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