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西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辦發〔2018〕12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西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9月25日
廣西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8〕3號)和《“健康廣西2030”規劃》要求,加快培養大批合格的全科醫生,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維護和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和自治區的部署要求,堅持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緊緊圍繞健康廣西建設任務,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堅持政府主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立足基本區情,借鑒先進經驗,加快完善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創新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為廣西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提供可靠的全科醫學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遵循規律,提升培養質量。遵循醫療衛生服務和臨床醫學人才成長規律,建立健全全科醫生培養機制,切實增加全科醫生培養數量,提高培養質量。
創新機制,解決突出問題。深化全科醫生使用激勵機制改革,全面提升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執業,著力解決“引不來”、“下不去”、“留不住”等問題,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三)工作目標。
到2020年,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基本建立,適應全科醫學人才發展的激勵機制基本健全,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顯著提高,城鄉分布趨于合理,服務能力顯著增強,全科醫生與城鄉居民基本建立比較穩定的服務關系,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到2030年,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勵機制更加完善,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5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全科醫生隊伍基本滿足健康廣西建設需求。
二、主要任務
(四)醫教協同深化院校全科醫學教育改革。區內高等醫學院校要高度重視全科醫學學科建設,面向全體醫學類專業學生開展全科醫學教育和全科臨床見習實習。成立全科醫學教研室、全科醫學系或全科醫學學院,開設全科醫學概論、人文素養等必修課程。依托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建設一批全科醫學實踐教學基地。高等醫學院校和全科醫學培訓基地要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制訂建設規劃,在人員配備、職稱評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給予支持。高等醫學院校應在全科醫學實踐教學基地聘請有教學潛質的全科醫生承擔全科醫學教學任務,符合條件的可聘任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018年起,新增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重點向全科等緊缺專業傾斜。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推進農村基層本地全科人才培養。改革完善高職高專臨床醫學、中醫學等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推進教育教學標準與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標準有機銜接。(責任單位:自治區教育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五)建立健全畢業后全科醫學教育制度。擴大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規模,到2020年全科專業招收數量達到當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總招收計劃的20%,并逐年增加。將全科專業招收任務完成情況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考核,并與財政補助資金掛鉤。2018年起,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本、專科醫學生(以下簡稱定向免費醫學生)畢業后分別納入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定向服務的縣(市、區)應保障其參加培訓期間的基本工資并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自治區財政在落實現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補助的基礎上,對培訓補助經費給予傾斜,一并用于個人生活補助。進一步完善培訓補助經費的補助方式,調動基層簽約派出單位的積極性。對于單位委派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人員,委派單位應與其簽訂協議,就培訓期間待遇、培訓期滿后服務年限、違約處理辦法等進行約定。(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定向免費醫學生的招生院校、培養高校、委托培養單位要加強對定向免費醫學生的管理。招生院校在招生時要加強對定向免費醫學專業的宣傳,做好引導工作;培養高校要把誠信教育作為重要環節,在培養過程中灌輸誠信理念;委托培養單位要加強對定向免費醫學生學習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其樹立服務基層的理想信念,增強全科醫學職業歸屬感。培養高校要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籍學歷管理平臺上將該類學生標注為“定向免費醫學生”,將違約定向免費醫學生失信行為記入個人檔案。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要建立違約定向免費醫學生個人誠信檔案,違約記錄保留5年,抄送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并與全區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及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招錄、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研究生招錄等信息對接,供招錄(聘)單位考察時參考。(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認定為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的綜合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下同)要加強全科專業基地建設,增加全科醫療診療科目,獨立設置全科醫學科,以人才培養為目的,開展全科臨床、教學和科研工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聯合培養全科醫生。在培訓基地內部分配中,合理確定全科醫學科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水平,適當加大傾斜力度,吸引和穩定優秀專業人員。以縣級綜合醫院為重點,加強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建設,完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學員住宿條件。嚴格培訓基地動態管理,建立定期考核評估制度和退出機制,將全科專業基地建設和作用發揮情況作為培訓基地考核評估的核心指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嚴格執行全科醫學師資培訓標準,實行雙導師制,遴選建立一批全科醫學師資培訓基地,加強骨干師資培訓,提高帶教師資的教學意識和帶教能力,將教學業績納入績效考核,帶教經歷和教學質量作為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支持具有臨床醫學或中醫碩士專業學位授予資格的高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建立協同教學關系,積極探索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人員取得碩士專業學位的辦法和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工作。(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六)鞏固完善全科繼續醫學教育。加快全科醫學網絡數字化課程、課件、教材開發,大力發展遠程繼續教育,普及全科適宜技術,實現全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全覆蓋。依托區內高等醫學院校,積極開展基層全科醫生進修培訓和學歷提升教育。強化繼續醫學教育基地建設,區內高等醫學院校在縣級綜合醫院中遴選建設一批基層全科繼續醫學教育基地,滿足農村基層全科醫生進修培訓需求。加強對全科醫生的中醫藥和康復醫學知識與技能培訓,將中醫藥作為其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鼓勵提供中醫診療、養生保健康復、健康養老等服務。(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中醫藥管理局)
擴大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實施范圍,鼓勵二級及以上醫院有關專科醫師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對培訓合格的,應當于2年內在原注冊執業范圍基礎上增加或變更全科醫學專業執業范圍,允許其在培訓基地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全科醫療服務。加大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力度,到2020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職臨床執業(助理)醫師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并合格的比例要達到30%。實行鄉村醫生全員全科基本知識技能培訓,并有計劃地安排鄉村醫生到鄉鎮衛生院、縣醫院等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鼓勵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參加全科醫生轉崗培訓。(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七)改革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包括全科醫生在內的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保障全科醫生待遇,全科醫生工資水平原則上不低于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或轉崗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并結合崗位需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從事全科醫生崗位工作的積極性。(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改辦、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落實國家及自治區對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人員的待遇傾斜政策,采取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特設崗位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教育廳、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于人員薪酬分配。合理調整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有關項目收費價格標準,逐步提高簽約服務費在基層全科醫生薪酬收入中的比重。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和居民滿意度納入考核指標,加強簽約服務質量考核,考核結果與家庭醫生團隊的簽約服務收入掛鉤,確保簽約服務質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增加簽約服務補貼,對家庭醫生團隊予以資金支持。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建立醫療責任險,為家庭醫生上門開展特需服務提供風險防控保障。(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改辦、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
(八)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辦法。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對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畢業且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大學專科學歷醫學畢業且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并合格的全科醫生,要優先安排,簡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農村基層執業的全科醫生,可實行“縣管鄉用”(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對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可實行“鄉管村用”(鄉鎮衛生院聘用管理、村衛生室使用)。對“縣管鄉用”的全科醫生、“鄉管村用”的助理全科醫生可結合醫療聯合體(以下簡稱醫聯體)建設及對口支援工作的需要,實行輪換派遣,輪換時間由所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對派遣全科醫生實行雙重管理,派出醫療機構主要負責派遣計劃制定、人員選定與更換,派駐基層單位把派遣全科醫生納入本單位醫師體系實行統一管理,主要負責崗位安排、日常考核與管理工作。全科醫生派遣期滿的考核由派出醫療機構和派駐基層單位共同負責,考核結果與派出醫療機構對其個人的獎懲掛鉤。(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編辦、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九)拓展全科醫生職業發展前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臨床醫師隊伍建設中,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對待,落實工資等相關待遇;鼓勵其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有關高等醫學院校要制定并公布具體實施辦法。(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重點向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傾斜。(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相應崗位。基層全科醫生參加中級職稱考試或申報高級職稱時,外語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對論文、科研不作硬性規定,側重評價臨床工作能力,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申報高級職稱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鄉鎮(不含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街道)全科醫生獲得初、中、高級職稱資格后,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任相應崗位。(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落實國家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醫療機構相關規劃布局不對全科診所的設置作出限制,實行市場調節。支持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個體或合伙在城鄉開辦全科診所,為居民就近提供醫療保健服務。鼓勵二、三級綜合醫院與轄區內全科診所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暢通轉診渠道。加強政府監管、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促進全科診所規范發展。(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營利性全科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其參與當地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達的相關任務,并逐步擴大購買范圍;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定點范圍;對具備條件的,可認定為全科醫生基層實踐基地,承擔全科醫生培養任務。對全科診所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補助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十一)增強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實行以政府獎勵為導向、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全科醫生獎勵辦法,提升全科醫生職業榮譽感和社會地位。對長期扎根基層、作出突出貢獻的全科醫生,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在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推選和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秀共產黨員以及自治區級個人表彰獎勵有關項目等評選工作中,向基層全科醫生傾斜。鼓勵各設區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全科醫生表彰獎勵工作。組織開展全科技能競賽等活動,對優秀全科醫生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自治區總工會)
(十二)加快壯大貧困地區全科醫生隊伍。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非貧困的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加大農村訂單定向醫學本科、專科(高職)生免費培養力度。定向免費專科(高職)醫學畢業生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后,重點補充到村衛生室和艱苦邊遠地區鄉鎮衛生院。充分利用遠程教育等信息化手段,面向貧困縣和非貧困的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免費實施繼續醫學教育培訓項目。強化城鄉醫療衛生對口支援工作,大力推進遠程醫療系統建設,充分利用對口支援專業技術人員力量,開展受援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崗位技能培訓;積極發揮醫聯體的作用,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切實提高受援地區全科醫療服務能力。(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教育廳、財政廳、中醫藥管理局)
(十三)擴大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實施范圍。繼續推進全科醫生特崗計劃試點工作,引導和鼓勵優秀醫療衛生人才到鄉鎮衛生院從事全科醫療工作,到2020年,逐步將試點范圍覆蓋到所有貧困縣的鄉鎮衛生院,納入廣西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的每個縣級公立醫療機構原則上設置不少于8個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醫生,所需資金由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共同承擔并按規定適當提高補助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實施本地全科醫生特崗計劃,引導和激勵優秀人才到基層工作。(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編辦、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中醫藥管理局)
(十四)職稱晉升政策向貧困地區進一步傾斜。對在貧困縣和非貧困縣的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農村基層工作15年及以上的全科醫生,可突破學歷等限制,破格晉升職稱。執業范圍注冊為全科醫學專業的執業醫師,取得中級職稱后在貧困縣和非貧困縣的邊境縣(市、區)、少數民族自治縣農村基層連續工作滿10年的,可經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直接取得副高級職稱;取得副高級職稱后在貧困縣和非貧困縣的邊境縣(市)、少數民族自治縣農村基層連續工作滿8年的,可經職稱評審委員會考核認定,直接取得正高級職稱。以上情況下取得的副高、正高級職稱限定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任,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至退休后,可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向上級醫療衛生機構流動時,應取得全區統一的高級職稱。(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設健康廣西的關鍵環節和重大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明確任務分工,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
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全科醫生培養和使用工作順利開展。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繼續教育與使用的管理,牽頭制定相關政策文件。醫改部門要將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工作納入醫改大局中統籌推進,與醫改各項政策協同推進,確保符合醫改的總體方向和要求。教育部門要深化院校全科醫學教育改革,面向全體醫學類專業學生開展全科醫學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快全科醫生聘用與薪酬制度改革,指導各地妥善解決基層醫療機構全科醫生配偶工作問題。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財政補助政策。編制部門要配合做好完善全科醫生聘用管理辦法的編制保障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責,認真配合做好相關工作。(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設區市人民政府)
(十六)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對于經基層向醫院轉診的患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支付一定的轉診費用。總結推廣成熟經驗,對縱向合作的醫聯體等分工協作模式可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并加強考核,合理引導雙向轉診,發揮全科醫生和家庭醫生團隊在醫保控費方面的“守門人”作用,推動醫療衛生服務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責任單位: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計生委)
(十七)加強經費保障。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要落實投入責任,通過政府投入、單位和基地自籌、社會支持等多渠道籌資,進一步加大對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的支持力度,切實落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的各項財政保障政策,各項補助經費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責任單位:自治區財政廳、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十八)加強聯系服務工作。全區各地要建立聯系服務基層全科醫生制度,切實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工作、學習、生活等條件,為其扎根基層工作創造良好環境。(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十九)強化督導評估。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改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培訓,強化督導檢查和第三方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推廣好的做法,推出一批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改革創新典型示范市、縣(市、區)和單位。全區各地要將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納入醫改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定期調研督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責任單位: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改辦)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解讀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工作的重大意義和政策措施,廣泛宣傳全科醫生成長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增進醫學生、醫務人員、醫學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公眾對全科醫生的了解,為加快培養大批合格全科醫生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責任單位: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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