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衛生計生委 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關于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推進醫師多專業注冊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衛生計生委(中醫管理局):
為彌補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醫師數量不足,引導醫師依法執業,促進學科融合發展,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依據原衛生部《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衛醫發〔2001〕169號)、《關于醫師執業地點中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范圍界定的批復》(衛醫政函〔2012〕239號)等相關規定,現就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醫師注冊執業范圍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作為主要執業機構的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分別按下列情形辦理:
(一)醫師首次注冊的,根據所在醫療機構工作開展情況注冊相應專業,鼓勵注冊同一類別1-3個專業;鼓勵注冊兒科、康復醫學、急救醫學、精神衛生、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醫學檢驗、病理等人才短缺專業。
(二)已執業醫師只注冊一個專業的,可根據所在醫療機構工作需要加注同一類別1-2個專業。具體依據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衛醫發〔2001〕169號)第六條辦理。
(三)臨床類別醫師參加兒科醫師、精神科醫師、全科醫師等轉崗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執業范圍上加注相應專業。
(四)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直接變更執業范圍,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五)醫師變更主要執業機構,注冊執業范圍繼續有效。
二、醫師變更注冊全科醫學專業的,依據原衛生部《關于通過全科醫師崗位培訓轉崗培訓或規范化培訓的醫師變更執業范圍的通知》(衛醫政發﹝2010﹞94號)等規定辦理。
三、院前急救和兒科短線醫學專業加試合格執業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不予變更或加注執業范圍。具體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醫師資格考試短線醫學專業加試專業內容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衛醫考委辦發﹝2015﹞5號)、《河南省衛生計生委 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關于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通知(試行)》(豫衛醫〔2018〕6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注冊按照《河南省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執業范圍管理辦法》(豫中醫〔2006〕24號)等有關文件執行。
五、醫療機構應認真核實醫師注冊執業范圍,協助醫師辦理電子化注冊手續,合理設置崗位職責,發揮多執業范圍醫師優勢,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拓寬醫療服務內涵,提升醫療服務能力。
六、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及時辦理相關醫師注冊手續,加強日常監管,并通過電子化注冊系統予以公示,加強社會監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對醫師正常申請注冊多執業范圍,不得拒絕辦理。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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