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關于申領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 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各相關醫療機構及轄區醫護人員:
根據《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醫藥局辦公室關于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工作》(國衛辦醫函〔2020〕605號)的通知要求,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關于召開電子化注冊工作暨培訓電視電話會議的通知》(國衛醫療機構便函〔2020〕493號)要求,請符合生成條件的各相關醫療機構及轄區醫護人員,于2020年12月31日前申領電子證照。
醫療機構可在電子化注冊的機構端,醫師、護士可在電子化注冊個人端申領電子證照。醫師、護士所在執業機構負責本機構醫師、護士執業信息的核查確認,醫師、護士應當依據規定履行本人電子證照申領、執業信息維護等責任。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在有效期內的醫療機構,無法申領醫療機構電子證照,要盡快辦理校驗等相關業務,以便符合條件申領。醫師、護士需要補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可依照權限通過個人端、機構端進行信息維護,符合生成條件后予以制發電子證照。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樣有效。
如遇困難需要技術支持的,請與北京民科全國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化注冊系統技術部門聯系解決。電話:010-62197928(工作日9:00-12:00,13:00-17:30),或關注“民科微服務”微信公眾號查詢。遇到個人資格信息問題,請與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系確認。確保電子證照申領工作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附件2:醫師電子證照申請流程圖.docx
附件3:護士電子證照申請流程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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