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1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考生:
為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減少人員聚集所帶來的感染風險,根據北京考區統一部署,2021年北京考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改為網上審核(現役軍人和部隊文職人員考生除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及材料審核
(一)地方考生網上審核
網上報名及上傳資料時間為2021年1月9日至1月21日,考生需登錄國家醫學考試網(http://www.nmec.org.cn)報名系統,并按要求上傳相關報名資料,逾期未上傳資料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需在系統內對上傳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承諾。
網上審核時間為1月25日—2月8日,審核人員將對考生報考信息的正確性及上傳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同時根據《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等規定開展資格審核。請考生及時查看個人審核狀態,或關注系統內消息通知。如果報名信息有問題,請考生及時聯系考點考務工作人員進行信息修改;如果上傳資料有問題,請考生按要求重新上傳資料;如果報名信息及上傳資料均無問題,考點審核通過后,將進行考區復審。
(二)現役軍人和部隊文職人員考生現場審核
1.審核時間:2021年2月4日8:00-11:00,14:00-16:00。
2.地點:昌平區衛生健康委(西環南路58號)301房間。
3.要求:請考生攜帶所有報名所需材料(現役軍人考生還須提交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佩戴口罩,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做好防控工作。
二、報名及資料上傳有關要求
(一)根據《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二款,須按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時間計算連續工作時間。專科學歷畢業的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注冊,中專學歷畢業的于2016年8月31日前注冊,方可報考2021年醫師資格考試。
(二)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的考生,須同時滿足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取得資格證書的,執業地點限定為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
(三)除軍隊醫療機構,其他醫療機構均須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醫療機構如有變更信息,請將變更項同時上傳。
(四)《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在國家醫學考試網(報名系統內)下載打印,如涉及多個單位,須多個單位同時開據證明,每個單位1份。
(五)畢業證丟失無法上傳的,可以提供由原學校補辦教育部統一制式的“畢業證明書”,其他證明無效。
(六)準備2張小二寸白底證件照(與網上報名同版,照片背面寫明單位和姓名),上交時間另行通知。
(七)上傳材料要求:
1.照片要求:小二寸白底證件照。
2.有效身份證明:請上傳與報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證內容一面照片,人像與證件內容應清晰可辨。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請上傳與報名相一致的試用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包含信息頁、診療科目頁,有變更信息的提交變更信息頁。許可證上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將直接被判定為審核不合格。
(八)需上傳的材料:
考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在系統中如實上傳全部所需的報名材料,詳見附件。
三、考試收費
審核通過后,請于規定期限內在網上繳費,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考試(技能考試通過后還需要二次網上繳費)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對審核中發現“利用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虛假材料報名的”,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2014版)》,做出“當年考試成績無效,在2年內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的處理;對于“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款,做出“處拘役或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的處理,并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2014版)》,做出“當年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的處理。
(二)凡2020年在國家實踐技能考試基地參加實踐技能考試,成績合格但未通過當年醫學綜合考試的考生,2021年必須完成網上報名、資格審核、醫學綜合考試繳費后,方可在北京考區直接參加醫學綜合考試。北京考區除鄉醫專業外其他專業均為國家級技能考試基地,即鄉醫專業考生技能成績僅當年有效(即2020年鄉醫專業考生技能考試通過但理論考試未通過的,2021年仍須參加技能考試)。
(三)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相關規定、實踐技能和綜合筆試考試信息、準考證打印及成績查詢可登錄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http://www.nmec.org.cn/)網站查詢。
(四)考點不再受理醫師補報名。
(五)考生信息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國家醫考中心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個人填報信息錯誤申請的信息修改。
(六)關于網上支付的任何問題,考生可撥打易寶支付熱線電話,或登錄易寶支付選擇在線客服。
(七)咨詢電話:69746214、697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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