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通知
各有關單位、各位考生: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21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即將開始。各考生請于1月25日起至衛健委督查辦二(1211)現場報名、審核材料,根據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工作要求,結合南通考點的實際情況,現將江蘇考區南通考點的現場報名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場審核要求
1、現場審核每天限50名(具體時間安排附后),上午20名,下午30名。每單位有3名及以上考生報考的,由單位職能科室負責人初審報名材料后,再將材料帶到現場審核地點。2021年實踐技能考試免考考生仍須按照要求進行現場審核工作。
2、考生若有發熱、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癥狀,禁止參加現場審核,可將報名材料委托所在單位職能科室負責人帶到現場審核地點。對確因疫情原因考生準備報名材料有困難的,由所在單位核實后,應積極提供相關幫助。
3、請各單位按順序存放所需材料(含PDF電子版,自帶U盤),一式兩份,不要裝訂。材料不齊者,不予審核。所有復印件均為A4紙,每張都要蓋考生所在單位公章(紅章),考生需本人逐張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名、簽日期,單位考務工作具體負責同志均需逐張審核并簽名,簽署審核日期。紙質材料如有改動,考生報名材料電子版需重新修改并報送。
二、現場審核需提交的材料(按2014版報名規定執行):
(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現場審核時打印,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簽名,在照片處蓋考生所在醫療機構公章,其中考生照片應為近6個月內的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電子照片(不符合條件而無法修改的考生自備U盤現場拷貝)。
(二)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1、居民身份證雙面復印于同一面紙上。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是指公安部門簽發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軍隊考生可使用軍官證或士兵證)。因特殊情況,報名時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證的,可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證明,但在參加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時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
(三)成績單復印件
往年參加過考試人員再次報考,將成績單復印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提供報考所用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2、2021年畢業的研究生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應屆研究生畢業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無效。畢業證明應包括考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學號,入學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位類別等內容。學術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
3、中專畢業證書原件統一收齊交省醫考中心集中審核,審核結束后發還。
(五)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學歷證明輔助材料
1、外省中專學歷須提供戶籍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部門允許在本省(區、市)招生的證明(招生計劃、錄取名冊、學籍卡、畢業生名冊)。
2、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http://www.chsi.com.cn/),部分江蘇自考考生請在http://www.jsbys.com.cn/上查詢并打印。各單位考務工作具體負責同志需逐一網上核對并簽名,簽署審核日期。
3、專升本需另提供專升本計劃,大專畢業證書及復印件,大專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
4、轉專業者需提供學校轉專業計劃、名單和在校期間學籍卡。
(七)考核合格證明
考核證明分為兩種,分別是《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和《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
1、《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適用于未取得任何執業資格的考生,例如:2020年前畢業的考生,試用起止時間按2020年1月-2021年1月填寫;2020年當年畢業的考生,該證明分兩階段各填寫一張,第一階段是2020年8月-2021年1月,第二階段是2021年3月-2021年8月,第一階段證明同時需提交《應屆醫學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承諾書》,在現場審核時提交;第二階段證明在2021年 8月提交(此階段證明無需做到PDF中)。試用期為一年以上的順應延長填寫考核時間。
2、《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適用于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其中大專學歷執業期需滿2年(2019年8月31日前注冊),中專學歷執業期需滿5年(2016年8月31日前注冊)。
3、考核合格證明全省統一格式,自行設計或其他格式一律無效;考核合格證明必須由考生所在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或考核期內涉及多家單位的,各單位均應提供相應時間段的考核合格證明;考核合格證明中“報考類別”與“崗位”項及帶教老師資格類別須符合考生專業,且在考生所在醫療機構診療科目范圍內。
4、出具虛假考核合格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三年內報名資格,并通報出具虛假證明的醫療機構和責任人。
(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1、考生申請類別需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范圍內。
2、工作單位名稱必須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一致。
(九)帶教老師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1、帶教老師為考核合格證明中的帶教老師,注意證書編碼必須為執業證書號碼。
2、帶教老師原則上應有2名,村衛生室考生可由上級鄉鎮衛生院帶教。
(十)聘用證明
按照南通考點提供的聘用證明模板進行填寫并蓋章。
(十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材料電子版
按照南通考點要求,請各位考生現場審核時攜帶所有報名材料PDF電子版(可提前通過復印機或手機軟件掃描),以備國家、省醫考中心后期核查。電子版文件命名為“考生姓名身份證號”,例如:張三320601199701111111。
(十二)其他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需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第一頁,第二頁都要復印)。大專生的《醫師執業證書》首次注冊時間必須為2019年8月31日之前,中專生的《醫師執業證書》首次注冊時間必須為2016年8月31日之前。如《醫師執業證書》非首次注冊,需由醫政醫管科查詢首次注冊時間,并打印蓋章。
(十三)2021年南通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請考生或單位考務負責人提供2021年南通市醫師考試報名匯總表電子版一份,其中考生聯系電話項目必填。按表中順序排好考生材料。中專畢業證原件應額外提供信息登記表一份。
三、現場審核時間
序號 |
單位 |
時間 |
1 |
南陽鎮、合作鎮、海復鎮、近海鎮 |
1月26日 |
2 |
王鮑鎮、北新鎮、惠萍鎮、東海鎮 |
1月27日 |
3 |
呂四港鎮、三院、寅陽鎮 |
1月28日 |
4 |
人民醫院、中醫院 |
1月29日 |
5 |
民營、社會醫療機構 |
2月1-3日 |
由于現場報名時間較往年縮短,請各報名點務必嚴把初審關,并按時提交材料。報名中涉及的其他問題,請電話聯系83311027,我們將盡快予以答復。
啟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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