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通知|長春考點關于2022年醫師資格考試審核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2021年第03號)的規定,長春考點2022年醫師資格考試確認審核采用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現將2022年長春考點醫師資格考試現場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人員
所有在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官方網站報名且成功的長春考點考生(含2021年度實踐技能考試通過的考生(技能免考)、全省公共衛生類別、現役軍人和外籍考生、長春、白城、松原地區中醫(含中西醫結合)類別考生),均需參加現場審核。
公主嶺地區考生均需到長春進行現場審核。
二、審核事項
現場審核時間:
2月16日—27日
上午8:30-11:30 , 下午12:30-15:30
現場審核地點:
長春市醫學會(綠園區西安大路4197號,西安廣場東北角)
乘車路線:
147路、224路、263路、234路、364路、289路西安廣場下車
現場審核地址示意圖
現場審核是對已經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進行報名資料審核。受疫情影響,長春考點將實行預約審核的模式。預約審核平臺已于今日(2月11日)開放,請關注“長春市醫學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預約系統、流程和操作說明請閱讀本條通知下的對應文章。建議考生提前十五分鐘到場即可,以免室外排隊。 點擊下方“閱讀原文”進行現場審核預約
在現場報名審核前,考生須仔細閱讀《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相關條款。
三、現場審核材料
請根據學歷及報考類別閱讀對應通知:
所有參加現場審核考生還需現場提交《現場審核考生健康監測卡》、《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下載附件見文末。
四、考試繳費
2022年長春考點采取分段式收費方式,現場審核通過后,現場繳納醫師技能考試費180元/人次,疫情期間為減少直接接觸,將采用現場微信掃碼支付方式交費,原則上不接受現金交費;
請注意:技能免考考生現場審核完畢,暫不繳費,請您關注公眾號后續收費通知!
五、報名檔案領取
現場審核期間,考生需要將審核材料(除身份證外)留存在長春考點接受省審。長春考點考生的檔案將在省審后統一采取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下發,不再受理考生自取檔案,望考生周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人員管控要求
1.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或以上三類人群的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及因疫情原因尚在隔離期的人員不能參加現場審核。2.現場審核前28天內有境外旅居史或14天內有境內中高風險區所在縣區或疫情發生地縣區旅居史的考生(以行程碼顯示信息為準)不能參加現場審核。
3.現場審核前考生“健康碼(吉祥碼)”顯示非綠碼的,不能參加現場審核。
二、現場審核要求
1.現場審核前考生健康狀況異常或近期出現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須經發熱門診排除新冠肺炎并持相關病歷或證明材料,經現場防疫人員審核后,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現場審核。
2.外省、市、自治區考生及現場審核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省內考生(均以行程碼顯示信息為準)需持現場審核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需提供具有合規資質的醫療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且近期無發熱、干咳、乏力、嗅覺味覺減退、鼻塞、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癥狀可參加現場審核。
3.所有考生要科學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嚴格執行審核現場疫情防控要求。
三、入場要求
1.審核當天所有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同時現場考生需要配合審核人員進行身份認證確認;
2.請考生提前申請個人健康碼“吉祥碼”,審核當天,需同時出示“吉祥碼”“行程碼”“監測卡”“承諾書”及預約憑證;
3.考生到審核現場需聽從引導,接受體溫測量;審核現場入口設置體溫檢測點,所有進入審核現場的考生必須有序接受體溫測量,體溫測量疑似發熱的,可在指定區域適當休息,再次測量體溫仍高的,經防疫人員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研判后處理。
受新冠疫情影響,處于中高風險地區,無法按時返回長春現場審核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理辦理,須提供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同時請考生本人保持電話暢通,現場審核必要時需要與考生本人進行電話或視頻確認核實,請代辦人下載并填寫《報名審核授權委托書》隨審核檔案一并現場提交,下載附件見文末。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審核預約已于今日(2月11日)開放,請關注“長春市醫學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了解預約流程,建議提前15分鐘到現場即可,避免過早到達在室外排隊,超時及未預約考生不得入場,請重新預約;
特別提醒:14天內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以行程碼顯示為準)請預約每天最后時段(14:30-15:30時段)進行現場審核,其它時段不得入場。
2、考生在審核現場應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姓名、性別、證件類型、民族、證件編號、出生日期、國籍、報考學歷、學習形式、畢業學校、畢業專業、畢業年月、畢業證書編號必須和原件完全一致),簽字確認后的申請表一律不得更改。
3、現場審核提交的材料與網上報名信息不符的、持虛假證件進行報考的,一經核實,將按照《原衛生部關于修訂<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08〕32號)進行處理;按照原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有關問題的通知》(吉衛醫函〔2016〕7號)文件要求,長春考點將按照《吉林省醫療機構不良積分管理辦法(試行)》(吉衛聯發〔2015〕33號)第六條等條款,對開具虛假材料的醫療機構進行處理;按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國家衛生計生委令 第4號)第七條,對以虛假材料報名的考生進行嚴肅處理;
特別提醒:現場審核如發現持有虛假畢業證、虛假核酸報告的考生,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負責,請考生務必用真實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4、根據《執業醫師法》和《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長春考點為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組織機構,從未舉辦過任何與考試相關的培訓班和輔導班,也不會委托其他機構開展相關培訓;
5、審核現場無復印、打印和照相等服務,請考生現場審核前自行將材料準備齊全,以節約審核時間;
6、因審核場地限制,審核期間外來車輛無法進入審核現場,請考生合理規劃出行安排;
7、提醒考生注意保護個人信息,不要泄露給無關人員,因此產生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負責。
其他事宜可咨詢長春市醫學考試中心辦公室。
咨詢電話:0431-82762803
長春市醫學會
長春市醫學考試中心
2022年2月11日
請點擊下方下載附件表格《委托書》《監測卡》《承諾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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