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全科合格考生入會有關工作的通知
閩注會協〔2014〕5號
各有關設區市財政局、廈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會計師考試全科合格人員: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發放期間做好全科合格考生入會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會協〔2013〕113號),結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辦法》有關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不超過5年的,可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的規定精神,為促進我省取得全科合格證書的人員盡快自愿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通過協會平臺加強溝通交流,創造職業價值,經我會研究,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鼓勵在我省取得注冊會計師全科合格證書的人員盡快自愿入會。具體措施如下:
一、凡在我省取得全科合格證書自愿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的人員,自入會起,在規定期限內(自取得全科合格證書4年內),參加年檢時免交會費、免予繼續教育考核。
二、上述非執業會員,在規定期限內,可采取自愿方式參加繼續教育。超過規定期限后,上述非執業會員應當按相關規定辦理年檢及履行會員的其他義務。
三、取得全科合格證書人員申請入會時,必須填寫《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按屬地原則遞交《登記表》等相關資料,并在繳交《登記表》后10個工作日內,盡快登陸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完成網上申請。
四、對取得全科合格證書超過5年的申請者需審核原件,并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和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的通知,在適當的時候參加相關測試。
五、各有關設區市財政局會計科和廈門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對受理的非執業會員登記材料進行整理匯總,并錄入《(福建省)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申請登記匯總表》。每年雙月月末將匯總資料郵寄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注冊部。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福建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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