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職業規范體系
一。獨立審計準則:是注冊會計師在執行獨立審計業務過程中應當遵循的行為準則,是衡量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質量的權威性標準,是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規范體系的核心部分,由注協制定報財政部批準后施行,他包括以下三下層次1. 獨立審計基本準則2.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與獨立審計實務公告以上兩層次屬法定要求3. 執業規范指南獨立原則,是指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時應當在實質上和形式上(同時具備)獨立于委托單位和其他機構。 具體包括三層含義:第一層,所謂實質上的獨立,是要求注冊會計師與委托單位之間必須實實在在地毫無利害關系。 心態才能客觀、公正。
第二層,所謂形式上的獨立,是對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冊會計師必須在第三者面前呈現一種獨立于委托單位的身份,即在他人看來是獨立的。
第三,獨立原則在強調注冊會計師對于委托單位保持獨立性的同時,也要求他獨立于外部其他機構和組織。 具體來說又包括三個內容:一是注冊會計師"對所發表的意見負責"; 二是,不論是業務承接、執行,還是報告的形成與提交,注冊會計師均應依法辦事,獨立自主,不依附于其他機構和組織,也不受其干擾和影響; 三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無須經任何部門審定和批準。
2、獨立原則的重要性(1)超然關系。 注冊會計師盡管接受委托單位的委托執行業務,而且要向委托單位收取費用,但注冊會計師所承擔的卻是對于整個社會公眾的責任,這就決定了注冊會計師必須與委托單位和外部組織之間保持一種。 超然獨立的關系。
(2)注冊會計師的靈魂——獨立性。 是"鬼". 是客觀、公正的基礎。 注冊會計師又稱獨立會計師、獨立審計。
綜上所述,在理解獨立性原則時,一定要搞清楚以下幾點:(1)正確把握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兩個概念。 輔導教材在這方面一直以來都給的比較模糊,尤其是沒有明確指出書中所列舉的事例究竟屬于何種類型的獨立性要求。 在歷年的考前輔導班上,當按照教材內容闡述完后,當提問學員:"注冊會計師持有委托單位的股票若不實行回避,則違反了實質上的獨立要求,還是違反了形式上的獨立要求?"決大多數學員都回答錯誤!為什么?沒有正確理解了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兩個概念的本質內涵。
其實,就差一句話,一句對二者的本質解釋。 實際上,所謂實質上的獨立,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保持的公正無偏的態度,又稱為"精神上的獨立性"、"內在的獨立性"或"事實上的獨立性",它是一種精神狀態、以及在履行專業判斷和發表審計意見時不依賴和屈從于外界的壓力和影響,它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嚴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觀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尤其不應使自己的結論依附和屈從于持反對意見利益集團或人士的影響和壓力。
如果注冊會計師雖然具備了實質上的獨立,但是報表使用者卻認為他們是客戶的辯護人,那么審計的作用就會大大降低。 因此,注冊會計師保持實質上的獨立性固然關鍵,但是報表使用者對這種獨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 這種信任使得注冊會計師又具備了形式上的獨立性。 所謂形式上的獨立性,又稱為"形體獨立性"、"外在獨立性"或"表面獨立性",具體是指輔導教材中幾乎全部列舉的注冊會計師與委托單位之間必須實實在在地毫無利害關系的情形。
(2)正確把握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的關系實質上的獨立和形式上的獨立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但有時又密不可分。 實質上的獨立性是無形的,難以測量的; 而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觀察的。 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時,不僅要保持實質上的獨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獨立。 因為實質上的獨立只有當注冊會計師在整個審計過程中真正保持中立(即不偏不倚)時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獨立則是社會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獨立性評判的結果。 即使注冊會計師確實保持了實質上的獨立,但如果社會公眾認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獨立,則審計結果即使再正確也是徒勞,因為社會公眾只能通過觀察注冊會計師外觀上是否獨立而決定是否信任其報告的信息。 現在,公眾通過觀察認為注冊會計師形式上不獨立,那么,就算注冊會計師確實保持了實質上的獨立,他的服務也會喪失其價值。 因此,可以說,形式上的獨立是實質上的獨立的重要保證。
(3)獨立性是客觀、公正的基礎。 是注冊會計師的靈魂。 正因如此,注冊會計師又稱為獨立會計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又稱為獨立審計。
(4)注冊會計師審計表現出雙向獨立性的特征,既獨立于委托人,又獨立于被審計單位。
二。質量控制:是指會計事務所為了確保審計質量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而建立和實施的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的總稱。控制程序包括指導、監督、復核三。職業道德:背具體準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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