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資產的定義分類(★)
1.金融資產的概念
金融資產是《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主要內容。金融工具就是進行投資、籌資和風險管理的工具,其中一方形成金融資產,另外一方形成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例如,甲公司通過發(fā)行債券籌集資金5000萬元,則購入債券方形成金融資產(如持有至到期投資),發(fā)行債券方形成金融負債(應付債券);又如,甲公司通過發(fā)行股票籌集資金,則購入股票方形成金融資產,發(fā)行股票方形成權益工具(股本)。
金融資產主要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2.企業(yè)應當結合自身業(yè)務特點和風險管理要求,將取得的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分為以下幾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重要說明:為了便于考生把握重點,本書將復習中的重點分為非常重要、重要和較重要三個層次,分別用三顆星、二顆星和一顆星表示。凡是帶★的,一定要多投入,必然多產出。
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一)概述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例如,企業(yè)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yè)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組合中有某個組成項目持有的期限稍長也不受影響。
(3)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的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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