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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 年限平均法
2. 工作量法
3. 雙倍余額遞減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CPA會計科目第四章固定資產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后續計量
【知識點】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1. 年限平均法
年折舊額=(原價-預計凈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1-預計凈殘值/原價)÷預計使用年限
=原價×年折舊率
2. 工作量法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例題】甲公司的一臺機器設備原價為800 000元,預計生產產品產量為4 000 000個,預計凈殘值率為5%,本月生產產品40 000個;假設甲公司沒有對該機器設備計提減值準備。
要求:計算該臺機器設備的本月折舊額。
【答案】
單個產品折舊額=800 000×(1-5%)/4 000 000=0.19(元/個)
本月折舊額=40 000×0.19=7 600(元)
3. 雙倍余額遞減法
年折舊額=期初固定資產凈值×2/預計使用年限
最后兩年改為年限平均法
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
【提示】在改為年限平均法之前,計算折舊額時不考慮預計凈殘值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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