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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注冊會計師作為向社會提供審計、咨詢等專業服務的執業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執行業務相適應的專業知識與職業技能。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目的就是選拔和培養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規范;綜合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道德與態度,有效地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考生在通過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012年考試時間:
◎ 境內考生(即內地、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 | |||
考試階段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專業階段考試 | 2012年10月13日 | 上午08:30—11:00 | 《審計》 |
下午13:00—15:30 | 《財務成本管理》 | ||
下午17:30—19:30 | 《經濟法》 | ||
2012年10月14日 | 上午08:30—11:30 | 《會計》 |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
下午17:30—19:30 | 《稅法》 | ||
綜合階段考試 | 2012年9月16日 | 上午08:30—12:0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
下午14:00—17:3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
《審計》強化班前言介紹:
一、2012年《審計》教材變化和基本結構;
二、2012年《審計》考試題型特點;
三、2012年《審計》考試命題趨勢;
四、《審計》復習方法與應試技巧。
一、2012年《審計》教材變化和基本結構
(一)2012年《審計》教材變化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進行全面修訂,并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10月修訂38項審計準則。20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中國注冊會計師新審計準則修訂的特點:
1.全面體現風險導向審計
2.增強識別舞弊風險的有效性
(1)新審計準則對注冊會計師發現和報告舞弊的責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審計的目標是對財務報表是否存在影響信息使用者決策的重大錯報發表審計意見,既然重大舞弊通常會導致財務報表重大錯報,合理保證發現導致財務報表重大錯報的舞弊就不是注冊會計師的分外之事,而是應盡職責。
(2)新審計準則對注冊會計師如何履行這一職責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要求
要求注冊會計師積極主動地識別、評估和應對舞弊發生的風險,包括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增加審計程序的不可預測性、項目組就舞弊風險進行專題討論、考慮舞弊產生的條件(動機、機會和將舞弊行為合理化)、考慮管理層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風險、假定收入確認存在舞弊風險等。
2012年修訂的注冊會計師《審計》教材貫徹中國注冊會計師新審計準則。
2012年《審計》教材結構內容做了較大的刪除和調整, 2012年《審計》教材共八編,共計二十四章。
其一,2012版《審計》教材刪除原教材第二章注冊會計師管理制度;第四章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第十八章人力資源與工薪循環的審計;第十九章投資與籌資循環的審計;第二十八章特殊審計領域;第二十九章審閱和其他鑒證業務。
其二,2012版《審計》教材刪除原教材中具體章中的節次,包括第一章第三節;第三章的第二節和第四節;第六章的第九節(第六章的章名更改為“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
其三,2012版《審計》教材調整了原教材第四章第三節為第八編質量控制,第二十四章章名為“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
其四,其他章節內容基本沒有變化,個別章節刪除一些教材前后重復或不重要的內容。
見附注1 2012年版《審計》教材內容的主要變化
(二)基本結構
2012年《審計》教材框架分八編:第一編 審計環境(第1~2章)
第二編 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第3~4章)
第三編 審計基本原理(第5~10章)
第四編 審計測試流程(第11~12章)
第五編 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審計(第13~16章)
第六編 對特殊項目的考慮(第17~21章)
第七編 完成審計工作與出具審計報告(第22~23章)
第八編 質量控制(第24章)
其中:2012年《審計》教材框架分八編,二十四章,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審計基礎知識(第一章----第四章)
第二部分:審計基本理論與方法(第五章----第十二章)
第三部分:財務報表審計實務(第十三章----第二十三章)
第四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第二十四章)
1.第一部分審計基礎知識
要求考生:
熟悉審計環境,包括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職業特點、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掌握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職業道德守則,包括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其中:第四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屬于第三能力等級。
第一部分重點圍繞第三章、第四章。命題多為客觀題、簡答題。
2.第二部分審計基本理論與方法
要求考生:
(1)掌握審計基本原理,包括審計目標、審計計劃、審計證據、審計抽樣、信息技術對審計的影響,以及審計工作底稿;
(2)掌握審計測試流程,包括風險評估、控制測試以及實質性程序,并將其運用于財務報表審計實務中。
其中:第七章函證、分析程序;第十二章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屬于第三能力等級。
本部分內容各種題型均有可能出現,考題特點是將本部分審計基本理論與方法和財務報表審計實務章節的內容結合。
3.第三部分財務報表審計實務
要求考生:
(1)掌握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審計,包括銷售與收款循環、采購與付款循環、生產與存貨循環以及貨幣資金審計的特點;
(2)掌握財務報表審計中對特殊項目的考慮,包括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審計溝通、利用他人的工作,以及對會計估計、關聯方和期初余額等項目的審計;
(3)掌握完成審計工作與出具審計報告的要求。
其中:第五編;第十七章財務報表審計中與舞弊相關的責任、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的考慮;第二十章重要性、針對評估的風險采取的應對措施;第二十二章考慮持續經營假設;第二十三章審計意見的形成和審計報告的類型、審計報告的基本內容、非標準審計報告屬于第三能力等級。
本部分涉及的考題分值高,題量大。重點圍繞供、產、銷各交易循環的內部控制測試;重要賬項的審計;重要審計程序的運用。這部分內容考題類型齊全,既涉及站在注冊會計師的角度,審計被審計單位會計帳務處理錯與弊的客觀題、又有以考核審計程序為主的簡答題,還會有以考核理論結合實際的綜合題。因此,題目主要是測試考生是否具備了執業所要求的處理信息能力、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判斷能力和表達能力等。建議考生學習時,應將本部分內容與第二部分內容結合復習。
4.第四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
要求考生:
掌握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準則,考題會以簡答題等方式測試考生。
其中:第二十四章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接受和保持、人力資源屬于第三能力等級。
附注2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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