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審計工作底稿
第一節 審計工作底稿概述
一、審計工作底稿的含義(教材P191)
1.審計工作底稿的含義(教材P191)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作出的記錄。
2.審計工作底稿的理解(教材P191)
(1)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審計工作記錄和獲取的資料。
(2)審計工作底稿形成于審計過程,同時也反映整個審計過程。
【相關說明】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體現在審計工作的全過程中。
根據審計工作的全過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工作底稿劃分為五大部分,如下表:
表10-1
審計工作底稿構成及各部分名稱 | 對應教材的章節 |
第一部分 初步業務活動工作底稿 | 第6章 |
第二部分 風險評估工作底稿 | 第11章 |
第三部分 進一步審計程序工作底稿 | 第12-16章 |
第四部分 其他項目工作底稿 | 第17-21章 |
第五部分 業務完成階段工作底稿 | 第22-23章 |
二、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目的(教材P191)
(一)編制底稿的主要目的(教材P191)
1.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審計報告的基礎;
2.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已經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
【相關鏈接】教材P18倒數第3行:《司法解釋》第四條第二款:事務所可以通過提交相關執業準則以及審計工作底稿等證明自己沒有過錯。
(二)編制底稿的其他目的(教材P191)
1.有助于項目組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
2.有助于負責督導的項目組成員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履行指導、監督與復核審計工作的責任;
3.便于項目組說明其執行審計工作的情況;
4.保留對未來審計工作持續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的記錄;
5.便于會計師事務所按照質量控制準則的規定實施質量控制復核與檢查;
6.便于監管機構和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其他相關要求,對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執業質量檢查。
【例題1·多選題】關于審計工作底稿的主要編制目的,以下說法中,恰當的有( )。(教材P191/10.1)
A.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已經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
B.有助于負責督導的項目組成員履行指導、監督與復核審計工作的責任
C.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審計報告的基礎
D.保留對未來審計工作持續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的記錄
【答案】AC
【解析】審計工作底稿的主要編制目的十分明確,包括兩個方面,即:(1)提供充分、適當的記錄,作為審計報告的基礎;(2)提供證據,證明注冊會計師已經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計劃和執行了審計工作。選項B、D不屬于主要編制目的。
三、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要求(教材P192)
(一)總體要求(教材P192)
注冊會計師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應當使得未曾接觸該項審計工作的有經驗的專業人士清楚地了解審計程序、審計證據與審計結論三個方面的內容,具體地說:
1.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2.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和獲取的審計證據;
3.審計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得出的結論,以及在得出結論時作出的重大職業判斷。
(二)專業人士的定義(教材P192)
有經驗的專業人士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或外部的具有審計實務經驗,并且對下列方面有合理了解的人士:
1.審計過程;
2.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被審計單位所處的經營環境;
4.與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相關的會計和審計問題。
【例題2·多選題】與審計工作底稿編制要求相關的“專業人士”是指其清楚地了解審計工作底稿以下內容( )的人士。 (教材P192/10.1)
A.按照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B.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和獲取的審計證據
C.不簽發不實報告
D.審計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得出的結論,以及在得出結論時作出的重大職業判斷
【答案】 ABD
【解析】審計工作底稿是整個審計過程的記錄,核心內容當然是圍繞“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和審計結論”,故選項A、B和D正確。在選項C中,審計報告最終由簽字注冊會計師簽發,有經驗的專業人士不簽發審計報告。
四、審計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與控制(教材P192)
(一)審計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教材P192)
隨著信息技術的廣泛運用,審計工作底稿存在的形式有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
(二)對審計工作底稿設計和實施控制的目的(教材P192)
1.使審計工作底稿清晰地顯示其生成、修改及復核的時間和人員;
2.在審計業務的所有階段,尤其是在項目組成員共享信息或通過互聯網將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員時,保護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防止未經授權改動審計工作底稿;
4.允許項目組和其他經授權的人員為適當履行職責而接觸審計工作底稿。
(三)對電子和其他介質審計工作底稿轉換和歸檔要求(教材P192)
1.在審計實務中,為了便于復核,注冊會計師可以將以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審計工作底稿通過打印等方式,轉換成紙質形式的審計工作底稿,并與其他紙質形式的審計工作底稿一并歸檔;
2.會計師事務所同時應當單獨保存以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審計工作底稿。
五、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教材P192)
1.總體審計策略
【相關鏈接】教材P116-119,附錄6-1。
2.具體審計計劃,包括:
(1)風險評估程序審計工作底稿(11.2);
(2)控制測試審計工作底稿(12.3);
(3)實質性程序審計工作底稿(12.4);
(4)特殊項目審計程序審計工作底稿(17-21);
3.分析表,主要是指對被審計單位財務信息執行分析程序的記錄。
4.問題備忘錄,指對某一事項或問題的概要的匯總記錄。
5.重大事項概要。
6.詢證函回函(13.1,教材P303)。
7.書面聲明(教材P496,參考格式22-3)。
8.核對表(教材P476,表22-6)。
9.有關重大事項的往來函件(包括電子郵件)。
10.被審計單位文件記錄的摘要或復印件。
11.審計業務約定書。
12.管理建議書。
13.項目組內部或項目組與被審計單位舉行的會議記錄。
14.與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冊會計師、律師、專家等)的溝通文件及錯報匯總表等。
六、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通常不包括(教材P193)
審計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
1.已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財務報表的草稿;
2.反映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記錄;
3.存在印刷錯誤或其他錯誤而作廢的文本,以及重復的文件記錄等。
由于這些草稿、錯誤的文本或重復的文件記錄不直接構成審計結論和審計意見的支持性證據,因此,注冊會計師通常無須保留這些記錄。
【例題3·單選題】下列各項中,可以不作為審計工作底稿的是( )。(教材P193/10.1)
A.有關客戶關系和審計業務的接受與保持的結論
B.審計業務約定書
C.項目組內部會議記錄
D.財務報表草稿
【答案】D
【解析】選項D不恰當。因為審計工作底稿通常不包括已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財務報表的草稿、反映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記錄、存在印刷錯誤或其他錯誤而作廢的文本,以及重復的文件記錄等。
第一節 總結
² 1.審計工作底稿編制的主要目的(2);
² 2.審計工作底稿編制要求(3);
² 3.事務所針對審計工作底稿的控制活動(4);
² 4.可以不作為審計工作底稿的內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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