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無法應對的重大錯報風險(教材P250)
1.作為風險評估的一部分,如果認為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無法將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被審計單位針對這些風險設計的控制,并確定其執行情況。
2.在被審計單位對日常交易采用高度自動化處理的情況下,審計證據可能僅以電子形式存在,其充分性和適當性通常取決于自動化信息系統相關控制的有效性,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僅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能獲取充分、適當審計證據的可能性。
3.如果認為僅通過實施實質性程序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依賴的相關控制的有效性,并對其進行了解、評估和測試。
【相關說明4】請見教材P251表11-8第6列。四、對風險評估的修正(教材P251)
1.如果通過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與初始評估獲取的審計證據相矛盾,注冊會計師應當修正風險評估結果,并相應修改原計劃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
【相關說明5】初始評估請見教材P244、教材P251表11-8。
2.評估重大錯報風險并非審計業務的一個孤立階段,而是一個持續的、不斷修正的過程,貫穿于整個審計業務的始終。
【相關說明6】請見教材P104圖6-1。
【知識點拓展1】 “對風險評估的修正”需要結合教材第六章第三節審計風險模型。根據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在既定的審計風險水平下,檢查風險(用y表示)為:即y=k/x。
如果重大錯報風險(X)被修正,則表明檢查風險(Y)被調整,接下來,此前計劃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或范圍也需要調整。
同時,大家可以進一步理解為什么“計劃審計工作并非審計業務的一個孤立階段,而是一個持續的、不斷修正的過程,貫穿于整個審計業務的始終!钡扔^點。 第五節 總結
1.評估重大錯報風險的審計程序(教材P247) ;
2.考慮財務報表的可審計性(教材P249) ;
3.確定特別風險時應考慮得事項(教材P249) ;
4.如果認為僅通過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無法將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如何考慮(教材P250) ;
5.如果通過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與初始評估獲取的審計證據相矛盾,注冊會計師應當如何考慮(教材P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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