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資產的審計目標與實質性程序(教材P329)
表14-5 固定資產實質性程序
被審計單位: 甲公司 項目: 固定資產 編制: A 日期: 2013/02/16 |
索引號: ZO 財務報表截止日/期間: 2012/12/31 復核: B 日期: 2013/02/18 |
(一)審計目標與認定對應關系表(教材P329)
表14-6
審計目標 |
財務報表認定 | ||||
存在 |
完整性 |
權利和義務 |
計價和分攤 |
列報和披露 | |
A.資產負債表中記錄的固定資產是存在的 |
√ |
||||
B.所有應記錄的固定資產均已記錄 |
√ |
||||
C.記錄的固定資產由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 |
√ |
||||
D.固定資產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或分攤已恰當記錄 |
√ |
||||
E.固定資產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
√ |
(二)具體審計目標與財務報表相關認定的實質性程序(教材P329)
表14-7
審計目標 |
可供選擇的實質性程序 |
D |
1.獲取或編制固定資產明細表,復核加計是否正確,并與總賬數和明細賬合計數核對是否相符,結合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與報表數核對是否相符 |
ABD |
2.實質性分析程序 (在以下(三)中說明細節) |
A |
3.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 (在以下(四)中說明細節) |
C |
4.檢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或控制權 (在以下(五)中說明細節) |
ABDC |
5.檢查本期固定資產的增加 |
ABD |
6.檢查本期固定資產的減少 |
AB |
7.檢查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 |
ABDC |
8.檢查固定資產的租賃 |
D |
9.獲取暫時閑置固定資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并觀察其實際狀況,檢查是否已按規定計提折舊,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
D |
10.獲取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固定資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并作相應記錄 |
審計目標 |
可供選擇的實質性程序 |
A |
11.獲取持有待售固定資產的相關證明文件,并作相應記錄,檢查對其預計凈殘值調整是否正確、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
B |
12.檢查固定資產保險情況,復核保險范圍是否足夠 |
ABD |
13.檢查有無與關聯方的固定資產購售活動,是否經適當授權,交易價格是否公允。對于合并范圍內的購售活動,記錄應予合并抵銷的金額 |
D |
14.對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長短期借款、應付債券或長期應付款的審計,檢查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計算方法和資本化金額,以及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
DE |
15.檢查購置固定資產時是否存在與資本性支出有關的財務承諾 |
CE |
16.檢查固定資產的抵押、擔保情況。結合對銀行借款等的檢查,了解固定資產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擔保情況。如存在,應取證,并作相應的記錄,同時提請被審計單位作恰當披露 |
D |
17.檢查累計折舊 |
D |
18.檢查固定資產的減值準備 |
E |
19.檢查固定資產是否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財務報表中作出恰當列報 |
(三)對固定資產實質性分析程序(教材P330)
通過進行以下比較,并考慮有關數據間關系的影響:
(1)分類計算本期計提折舊額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比率,并與上期比較;
(2)計算固定資產修理及維護費用占固定資產原值的比例,并進行本期各月、本期與以前各期的比較。
(四)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教材P330)
1.實地檢查的目的
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確定其是否存在,關注是否存在已報廢但仍未核銷的固定資產。
2.實地檢查的方向(即細節測試的方向)
(1)以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為起點,進行實地追查,以證明會計記錄中所列固定資產確實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狀況;
(2)以固定資產實物為起點,追查至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以獲取實際存在的固定資產均已入賬的證據。
3.實地檢查的重點
實地檢查的重點是本期新增加的重要固定資產,有時,觀察范圍也會擴展到以前期間增加的重要固定資產。觀察范圍的確定需要依據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固定資產的重要性和注冊會計師的經驗來判斷。如為首次接受審計,則應適當擴大檢查范圍。
(五)檢查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或控制權(教材P331)
對各類固定資產,注冊會計師應獲取、收集不同的證據以確定其是否確實歸被審計單位所有:
1.對外購的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通常經審核采購發票、采購合同等予以確定;
2.對于房地產類固定資產,需查閱有關的合同、產權證明、財產稅單、抵押借款的還款憑據、保險單等書面文件;
3.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驗證有關融資租賃合同,證實其并非經營租賃;
4.對汽車等運輸設備,應驗證有關運營證件等;
5.對受留置權限制的固定資產,通常還應審核被審計單位的有關負債項目等予以證實。
第三節 總結
1.查找未入賬的應付賬款。
2.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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