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審計目標
(一)與所審計期間各類交易和事項相關的認定和具體審計目標
認定 |
認定的含義 |
具體審計目標 |
發生 |
記錄的交易和事項已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
已記錄的交易是真實的 |
如果沒有發生銷售交易,但在銷售日記賬中記錄了一筆銷售,則違反了該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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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
所有應當記錄的交易和事項均已記錄 |
已發生的交易確實已經記錄 |
如果發生了銷售交易,但沒有在銷售日記賬和總賬中記錄,則違反了該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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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性 |
與交易和事項有關的金額及其他數據已恰當記錄 |
已記錄的交易是按正確金額反映的 |
如果在銷售交易中,發出商品的數量與賬單上的數量不符,或是開賬單時使用了錯誤的銷售價格,或是賬單中的乘積或加總有誤,或是在銷售日記賬中記錄了錯誤的金額,則違反了該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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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
交易和事項已記錄于正確的會計期間 |
接近于資產負債表日的交易記錄于恰當的期間 |
如果本期交易推到下期,或下期交易提到本期,均違反了截止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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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交易和事項已記錄于恰當的賬戶 |
被審計單位記錄的交易經過適當分類 |
如果將現銷記錄為賒銷,將出售經營性固定資產所得的收入記錄為營業收入,則導致交易分類的錯誤,違反了分類的目標。 |
準確性與發生、完整性之間存在區別。
例如,若已記錄的銷售交易是不應當記錄的(如發出的商品是寄銷商品),則即使發票金額是準確計算的,仍違反了發生目標。
再如,若已入賬的銷售交易是對正確發出商品的記錄,但金額計算錯誤,則違反了準確性目標,但沒有違反發生目標。在完整性與準確性之間也存在同樣的關系。
(二)與期末賬戶余額相關的認定和具體審計目標
認定 |
認定的含義 |
具體審計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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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 |
記錄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存在的 |
記錄的金額確實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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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存在某顧客的應收賬款,在應收賬款試算平衡表中卻列入了對該顧客的應收賬款,則違反了存在性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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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和義務 |
記錄的資產由被審計單位擁有或控制,記錄的負債是被審計單位應當履行的償還義務 |
資產歸屬于被審計單位,負債屬于被審計單位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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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他人寄售商品記入被審計單位的存貨中,違反了權利的目標;將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債務記入賬內,違反了義務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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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
所有應當記錄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均已記錄 |
已存在的金額均已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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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某顧客的應收賬款,在應收賬款試算平衡表中卻沒有列入對該顧客的應收賬款,則違反了完整性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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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和分攤 |
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或分攤調整已恰當記錄 |
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恰當的金額包括在財務報表中,與之相關的計價或分攤調整已恰當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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