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內容導航】:
1.稅收立法機關
2.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
【主要考點】:稅收立法與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一)稅收立法機關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稅收法律
舉例: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2.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授權立法
舉例: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暫行條例
3.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
舉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4.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稅收地方性法規
在我國,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區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制定有關稅收的地方性法規。
5.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稅收部門規章
舉例:財政部頒發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稅收地方規章
舉例:國務院發布實施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等地方性稅種暫行條例,都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條例制定實施細則。
(二)我國現行稅法體系
稅法體系中各稅法按立法目的、征稅對象、權限劃分、適用范圍、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不同類型。
1.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
2.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3.按照稅法相關稅種征收對象的不同,可分為五種:
(1)商品和勞務稅稅法。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稅等稅法。
(2)所得稅稅法。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
(3)財產、行為稅稅法。包括房產稅、印花稅等稅法。
(4)資源稅稅法。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5)特定目的稅稅法。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等。
4.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可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等。
一個國家在不同時期,由于政治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目標不同,稅收制度也有著或大或小的差異。
1.稅收實體法體系
我國的現行稅制就其實體法而言,按征稅對象大致分為五類:
(1)商品和勞務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
(2)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3)財產和行為稅類,包括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
(4)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5)特定目的稅類,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船舶噸稅和煙葉稅。
2.稅收程序法體系
除稅收實體法外,我國對稅收征收管理適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稅收管理機關的不同而分別規定的:
(1)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實施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執行。
(2)由海關機關負責征收的稅種的征收管理,按照《海關法》及《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點:依法納稅與稅法遵從
【內容導航】:
1.稅務行政主體、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義務和權利
2.稅務代理等稅務服務是稅法遵從的重要途徑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
【主要考點】:依法納稅與稅法遵從
(一)稅務行政主體、稅務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義務和權利
1.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負責稅收征收管理的工作等;義務: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等。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等;義務: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二)稅務代理等稅務服務是稅法遵從的重要途徑
稅務代理作為民事代理中的一種委托代理,主要特點表現為以下五個方面:
1.公正性。2.自愿性。3.有償性。4.獨立性。5.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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