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吧提醒:下載注會萬題庫,立即進入刷題模式>>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
“營改增”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也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1、銷售規模的金額標準
除試點實施前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兼有應稅服務的試點納稅人外,“營改增”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試點實施前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并兼有應稅服務的試點納稅人,不需要重新申請認定,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歸納】無資格、新業務――500萬標準;
無資格、老業務――50萬元、80萬元標準;
有資格(老業務)、新業務――不需重新認定;
無資格、兼有新老業務――分別計算銷售額、分別適用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標準。
2、年銷售額的范圍
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1+3%)
按照現行營業稅規定差額征收營業稅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服務營業額按未扣除之前的營業額計算。
上述年應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
3、核算標準
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即: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如符合相關規定條件(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等),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加注會班主任微信 | "wtk120"(一對一學習指導) |
---|
【免費下載注冊會計師題庫,真題+預測題免費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