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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經濟法》試卷(樣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題型共31題,每題1分,共31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最正確的答案,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用2B鉛筆填涂相應的答案代碼。答案寫在試題卷上無效)
1.甲于20×7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 20×9年3月27日 B. 20×9年3月22日
C. 20×8年3月27日 D. 20×8年3月22日
2.甲、乙兩家公司就某一合同糾紛進行仲裁。因在仲裁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撤回了仲裁申請。后乙公司未按照和解協議履行其義務。下列關于甲公司的做法中,能夠得到法律支持的是( )。
A. 甲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B. 甲公司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恢復仲裁程序
C. 甲公司可以依據原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
D. 甲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與乙公司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3.某個人獨資企業由王某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該企業因經營不善被解散,其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欠債務,對尚未清償的債務,下列處理方式中,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的是( )。
A. 不再清償
B. 以王某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則不再清償
C. 以王某的家庭共有財產予以清償,仍不足清償的,則不再清償
D. 債權人在企業解散后5年內未提出償債請求的,王某不再承擔清償責任
4.注冊會計師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會計師事務所。甲、乙在某次審計業務中,因故意出具不實審計報告被人民法院判決由會計師事務所賠償當事人80萬元。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有關該賠償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甲、乙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丙以其在會計師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B. 甲、乙、丙均以其在會計師事務所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C. 甲、乙、丙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 以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全部財產為限承擔責任
5.某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合營各方因企業經營管理事項發生糾紛。下列有關處理該糾紛的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由董事會協商解決
B. 由合營各方共同決定在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
C. 由合營各方共同決定在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仲裁機構仲裁
D. 由董事會對糾紛解決方案作出決議,且該決議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2/3以上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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