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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某為一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有限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李某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B。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C。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D。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答案】B
【解析】(1)選項ACD:不視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2)選項B: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8.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業,其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轉為有限合伙人,丙轉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業欠銀行50萬元,該債務直至合伙企業被宣告破產仍未償還。下列有關對該50萬元債務清償責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甲、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丙、丁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B。乙、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丁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C。甲、乙、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丁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D。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丙、丁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答案】C
【解析】(1)乙、丁: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在本題中,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乙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與“有限合伙人”丁無關;(2)甲: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丙: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9.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李某因車禍遇難,生前遺囑指定16歲的兒子李明為其全部財產繼承人。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 )。
A。李明有權繼承其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資格
C。如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則李明不能成為合伙人
D。應當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D
【解析】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10.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業,一年后甲轉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業欠銀行債務30萬元,該債務直至合伙企業因嚴重資不抵債被宣告破產仍未償還。對該30萬元銀行債務的償還,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乙、丙、丁應按合伙份額對該筆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甲無須承擔責任
B。各合伙人均應對該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乙、丙、丁應對該筆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甲無須承擔責任
D。合伙企業已宣告破產,債務歸于消滅,各合伙人無須償還該筆債務
【答案】B
【解析】(1)甲: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乙、丙、丁: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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