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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題】:
陳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陳某10萬元貨款,應于2010年7月償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償貨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請求陳某支付1萬元租金。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陳某的權利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陳某可以留置該房屋作為擔保
B.陳某可以出售房屋并優先受償
C.陳某可以應付租金抵銷1萬元貨款
D.陳某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而不交還房屋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不動產不適用留置制度;(2)選項B:在陳某與王某的貨款債務中,并未將王某的房屋設為擔保物,陳某不享有任何優先受償權;(3)選項C: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4)選項D:同時履行抗辯權的行使限于“同一雙務合同”,在本題中,“租金”和“貨款”分屬兩個不同的合同。
【多選題】:
甲對乙享有50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經調查發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后到期的7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于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有( )。
A.乙對丁的7000元債權
B.乙對戊的8000元債權
C.乙對丙的10000元債權
D.乙對丙的5000元債權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如果債務人的債權未到履行期或履行期間未屆滿的,債權人不能行使代位權;(2)選項B: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合法債權,債權人才能行使代位權,賭債不屬于合法債權;(3)選項C: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如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債權人不得行使代位權。
【多選題】:
陳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并簽訂了借款合同。張某向李某單方面提交了簽名的保證書,其中僅載明“若陳某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張某將代為履行”。借款到期后,陳某未清償借款本息,經查,張某并不具有代償能力。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保證合同的效力及張某承擔保證責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張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主張保證合同無效
B.張某可以以自己未與李某簽訂保證合同為由主張保證合同不成立
C.張某須向李某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D.張某須向李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選項B: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3)選項CD: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多選題】:
某熱電廠從某煤礦購煤200噸,約定交貨期限為2008年9月30日,付款期限為2008年10月31日。9月30日,煤礦交付200噸煤,熱電廠經檢驗發現煤的含硫量遠遠超過約定標準,根據政府規定不能在該廠區燃燒。基于上述情況,熱電廠的下列主張中,有法律依據的有( )。
A.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B.要求煤礦承擔違約責任
C.行使不安抗辯權
D.解除合同
【答案】ABD
【解析】(1)選項AC: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在本題中,熱電廠作為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辯權;(2)選項B: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3)選項D: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質量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
【多選題】:
債務人甲因債權人乙下落不明,遂將作為合同標的物的名貴西服一套交當地公證機關提存。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提存期間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西服提存后,甲負有通知義務
B.保管西服產生的保管費由乙承擔
C.如果西服因為地震滅失,損失由乙承擔
D.如果自提存之日起5年后,乙仍沒有領取西服,甲可以在交付保管費后取回西服
【答案】BC
【解析】(1)選項A: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2)選項BC: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3)選項D: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后歸“國家”所有。
【多選題】:
甲、乙雙方簽訂一份合同,約定甲向乙購買水泥10噸。乙按約定日期向甲交貨,但甲因躲避他人債務不知去向。乙無奈,將水泥提存。提存當晚,突降特大暴雨,庫房坍塌,水泥被水浸泡,全部毀損。1個月后,甲躲債歸來,請求乙交付水泥。乙拒絕,并要求甲支付水泥價款和提存費用。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乙的合同義務已履行完畢,有權拒絕甲交付水泥的請求
B.水泥毀損的損失應由甲承擔
C.乙有權要求甲支付水泥價款
D.乙無權要求甲支付提存費用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C:提存成立的,視為債務人(乙)在其提存范圍內已經履行債務;(2)選項BD:提存成立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甲)承擔,提存費用由債權人(甲)負擔。
【多選題】:
甲將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給乙,乙擅自將房屋轉租給丙。丙是個飛鏢愛好者,因練飛鏢將房屋的墻面損壞。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有權要求解除與乙的租賃合同
B.甲有權要求乙賠償墻面損壞造成的損失
C.甲有權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權要求丙支付租金
【答案】ABC
【解析】(1)選項A: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選項B: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3)選項C:甲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丙的占有對甲而言屬于無權占有,甲有權要求丙搬出房屋;(4)選項D: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甲丙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甲無權要求丙支付租金。
【多選題】: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不可抗力的有( )。
A.臺風 B.地震 C.洪水 D.海嘯
【答案】ABCD
【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1)自然災害(如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等);(2)政府行為;(3)社會異常現象(如罷工、騷亂等)。
【多選題】:
2009年5月12日,甲因農忙借用鄰居乙的一頭耕牛耕地三天。5月14日,甲、乙兩人又以2500元價格達成購買該耕牛的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應在5月31日前付清價款。5月14日晚,當地爆發泥石流,導致耕牛滅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權
B.甲在5月14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權
C.耕牛滅失的損失由甲承擔
D.耕牛滅失的損失由乙承擔
【答案】BC
【解析】(1)選項AB: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已為買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5月14日)為交付時間,標的物的所有權自5月14日轉移;(2)選項CD: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題中,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5月14日轉移。
【多選題】: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買受人應當承擔標的物滅失風險的有( )。
A.買賣雙方未約定交付地點,出賣人將標的物交由承運人運輸,貨物在運輸途中意外滅失
B.約定在出賣人營業地交貨,買受人未按約定時間前往提貨,后貨物在地震中滅失
C.出賣人依約為買受人代辦托運,貨交第一承運人后意外滅失
D.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后意外滅失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2)選項B: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3)選項C:根據《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12條的規定,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出賣人依約代辦托運),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4)選項D:出賣人將標的物依法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多選題】:
甲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預售某住宅小區的廣告中,宣稱其“容積率不高于1.2”、“綠地面積超過50%”,引起購房者的熱烈關注,所預售的商品房一售而空,價格也比周邊小區高出20%。但是,該小區商品房的預售合同中未對容積率和公共綠地面積問題作約定。甲公司交房時,購房者乙卻發現小區的容積率超過2.0,綠地面積只有20%,并且在調查后得知,甲公司報經批準的規劃就是如此。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甲公司和乙之間的房屋預售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合同無效
B.乙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合同并請求甲公司賠償損失
C.乙有權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D.乙有權請求甲公司支付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答案】BC
【解析】(1)選項AB:開發商的行為構成欺詐,但不損害國家利益,該合同屬于可撤銷的合同;(2)選項C: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視為要約,該內容即使未訂入合同,仍屬于合同的組成部分,當事人違反這些內容的,承擔違約責任;(3)選項D:甲公司的行為不屬于“買受人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的五類法定情形”。
【多選題】:
甲承租乙的住房,租期未滿,乙有意將該住房出售。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乙應在出售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甲,甲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B.如果乙對甲隱瞞情況,將房屋出售給丙,甲可以主張乙、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C.如果甲放棄優先購買權,當丙購得該住房成為新所有人后,即使租期未滿,也有權要求甲立即遷出該住房
D.如果乙的哥哥丁想要購買該住房,則甲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答案】AD
【解析】(1)選項A: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2)選項B: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出租人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選項C: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4)選項D: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多選題】:
甲公司欲購乙公司生產的塔吊,因缺乏資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資租賃。由于塔吊存在質量問題,吊裝的物品墜落并砸傷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產修理。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
A.甲公司無權請求丙公司賠償修理塔吊的費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質量問題并發生事故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丙公司應當對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D.丁可以請求丙公司賠償損失
【答案】AB
【解析】(1)選項A:融資租賃期間,維修義務由承租人承擔;(2)選項BC: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3)選項D: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多選題】:
下列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上的竣工與驗收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B.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建設工程轉移占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C.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即擅自使用的,以發包人開始使用之日為竣工日期
D.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答案】AD
【解析】(1)選項B: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2)選項C: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
【多選題】:
甲公司非法竊取競爭對手乙公司最新開發的一項技術秘密成果,與丙公司簽訂轉讓合同,約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筆轉讓費后擁有并使用該技術秘密。乙公司得知后,主張甲與丙之間的合同無效,并要求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甲公司竊取技術秘密的事實,則甲丙間的合同有效
B.如丙公司為善意,有權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費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擔責任
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竊取技術秘密的事實仍與其訂立合同,不得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并應當與甲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不論丙公司取得該技術秘密時是否為善意,該技術轉讓合同均無效
【答案】CD
【解析】侵害他人技術秘密的技術合同被確認無效后(使用人已經向無效合同的讓與人支付的使用費,應當由讓與人負責返還):(1)善意取得該技術秘密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時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但應當向權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并承擔保密義務;不論使用人是否繼續使用,均應向權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間的使用費;(2)雙方惡意串通的,屬于共同侵權,侵權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取得技術秘密的當事人不得繼續使用該技術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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