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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3 頁:綜合題 |
26星美公司為上市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2013年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批準報出日為2014年4月30日,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1 4年5月31日完成。2013年財務報告批準報出前.XYZ會計師事務所于2014年對該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對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提出疑問。
(1)2013年1月1日,星美公司以2700萬元的價格購人-項管理用無形資產,價款以銀行存款支付。該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期限為1 5年.星美公司預計其在未來10年內會給公司帶來經濟利益。星美公司計劃在使用5年后出售該無形資產,G公司承諾5年后按1875萬元的價格購買該無形資產。假定稅法規定對該無形資產按照15年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預計凈殘值為0。星美公司對該無形資產的購人以及該無形資產2013年1月至12月累計攤銷,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2700
貸:銀行存款2700
借:管理費用270
貸:累計攤銷27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22.5
貸:所得稅費用22.5
(2)2013年5月1日,星美公司預付給供應商1500萬元用于進口某臺機器設備。2013年12月31日,該機器設備尚未到貨。星美公司將該筆1500萬元的預付設備采購款在“預付賬款”科目進行核算。在編制2013年年度財務報表時,將這1500萬元預付設備款包含在流動資產中的“預付款項”中進行列報。
(3)2013年6月18日,星美公司與P公司簽訂管理用固定資產的銷售合同,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為1200萬元,公允價值為1350萬元,售價1500萬元。同日,雙方簽訂經營租賃協議,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星美公司自P公司所售商品租回供管理部門使用,租賃期2.5年,每半年支付租金45萬元,已知半年租金的市場價格為60萬元。星美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收到P公司支付的價款。當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辦理完畢。稅法規定,該業務售價與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計人當期損益。
星美公司對上述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清理1200
貸:固定資產1200
借:銀行存款15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200
營業外收入300
借:管理費用45
貸:銀行存款45
(4)2013年7月,星美公司按法院裁定進行破產債務重整。2013年10月法院裁定批準了星美公司的破產重整計劃。截至2014年1月20日。星美公司已經清償了所有應以現金清償的債務;截至2014年4月10日,應清償給債權人的7500萬股股票已經過戶到相應的債權人名下,預留給尚未登記債權人的股票也過戶到管理人指定的賬戶。
星美公司認為,在年報報出之前,有關重整事項已經基本執行完畢,很可能將得到法院的最終裁定,故在編制201 3年年報時確認了該項破產重整收益并在附注中進行了披露。
要求:假定你是XYZ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判斷星美公司對上述事項作出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若不正確請簡要說明理由并作出相應的調整處理。(不考慮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分錄,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答案解析:
(1)處理不正確。理由:計提的攤銷金額不正確,正確的攤銷額=(2700—1875)/5=165(萬元),同時調整所得稅費用。調整分錄為:
借:累計攤銷10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管理費用 (270—165)10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所得稅費用 26.25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22.5
遞延所得稅負債3.75
(2)處理不正確。理由:根據財務報表列報準則規定,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年內(含-年)或-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的資產為流動資產。從預付賬款的性質分析,企業顯然不是為了出售或耗用的目的而持有預付賬款,因此在考慮預付款項的分類時,應當重點分析其“變現”的時間。這里“變現”的含義是指該項資產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
預付賬款經濟利益的實現方式取決于其最終形成資產的經濟利益實現的時間及方式。為購建固定資產而預付的款項,在期末編制財務報表時,應分類為非流動資產,列示于其他非流動資產中,并在附注中披露其性質。
調整處理:減少資產負債表中“預付款項”項目1500萬元,增加“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1500萬元。
(3)處理不正確。理由:該業務中,固定資產售價與公允價值的差額150萬元應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資產使用期限內進行攤銷,公允價值1350萬元與賬面價值1200萬元的差額150萬元,應計入當期損益。調整分錄是: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營業外收入 150
貸:遞延收益150
借:遞延收益(150/2.5/2)3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管理費用3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150—30)×25%]3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所得稅費用 30
(4)處理不正確。理由:星美公司是在2014年實施的主要重整債務清償,法院將在2014年裁定星美公司破產重整計劃執行完畢!皞鶆諆斶”與“法院裁定”這兩件事情均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后,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已經存在的情況。星美公司在2013年12月31日尚不能可靠判斷重整債務的清償是否能夠順利實施,不應在2013年年報中確認破產重整收益。
調整處理:減少2013年年報中確認的破產重整收益,將其作為2014年的債務重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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