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題 :計算題(本題型共5題,每題6分,共30分。要求列出計算步驟,每步驟運算得數(shù)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答案:
解析:(1)本期銷項稅額的計算:
業(yè)務(1)的銷項稅:12870÷(1+17%)×17%=1870(元);
開具普通發(fā)票,需要將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另外,印刷的標簽增值稅的處理跟藥品是否免稅無關。
業(yè)務(2)的銷項稅:20000×13%=2600(元);
接受出版社委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tǒng)一刊號的圖書,按銷售圖書征收增值稅,所以適用13%的稅率。
業(yè)務(3)的銷項稅:10000×17%+351÷(1+17%)×17%=1751(元);
接受出版單位委托,由出版單位購買紙張,只提供印刷勞務,所以適用17%的稅率;銷售時收取的運費和搬運費屬價外費用,換算成不含稅金額后并入銷售額。
印刷廠本期銷項稅額合計=1870+2600+1751=6221(元)。
(2)本期進項稅的計算:
自行購買紙張發(fā)生的進項稅:850+200×7%=864(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購入固定資產(chǎn)的進項稅,符合規(guī)定的,準予抵扣。
3月份購入的紙張發(fā)生毀損,進項稅轉出=4000×17%=680(元)。
本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合計=864+3400-680=3584(元)。
(3)本期應納增值稅=6221-3584=2637(元)。
(4)本期應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2637×(5%+3%)=210.96(元)。
2、答案:
解析:(1)金銀首飾消費稅改在零售環(huán)節(jié)繳納,所以進口環(huán)節(jié)不繳納消費稅。
進口關稅=40×30%=12(萬元)
進口增值稅=(40+12)×17%=8.84(萬元)
所以,進口環(huán)節(jié)繳納的稅金合計=12+8.84=20.84(萬元)
(2)金銀首飾與其他產(chǎn)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
應納消費稅=35.1÷(1+17%)×5%=1.5(萬元)
珠寶首飾和翡翠首飾不是金銀首飾,不在零售環(huán)節(jié)繳納消費稅,而是出廠環(huán)節(jié)繳納,所以專賣店在零售時不用再繳納消費稅。
(3)以舊換新方式銷售金耳環(huán)應納的消費稅=(0.15-0.10)×1000÷(1+17%)×5%=2.14(萬元)
(4)金銀首飾與包裝物一并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及如何核算,均并入金銀首飾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應納消費稅=9.36÷(1+17%)×5%=0.4(萬元)
(5)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經(jīng)所在地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退還已征收的消費稅稅款,不得自行直接抵減應納稅款。
所以,首飾專賣店當期應納消費稅合計=1.5+2.14+0.4=4.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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