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問題】
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應該如何報表列示?
【答案】
應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5號》的規定處理。
資金集中管理列報
2.1列報
(1)直接歸集,非財務公司
成員單位歸集(拆借)母公司(非財務公司)資金列報。
母公司:其他應付(其他應收)
成員單位:其他應收(其他應付)
(2)歸集到財務公司賬戶
成員單位歸集(拆借)財務公司資金列報。
財務公司: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與墊款)
成員單位:貨幣資金/存放財務公司款(短期借款)
2.2 附注
資金集中管理的應在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2.3 實施
2021年12月30日實施,可比數據調整(目的報表口徑一致)
相關推薦:
注冊會計師考試模擬試題 | 注會考試答案 | 注會經驗技巧
歷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真題答案 | 注會考試大綱 | 考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