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名程序
(一)職位查詢
職位查詢詳見附件1。招錄職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報考人員如對招錄職位中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其他報考條件有疑問的,可直接電話咨詢招錄單位,聯系方式見附件1。
特別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報考專業上出現理解失誤,此次報名,凡畢業證書上所列專業名稱與職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專業),但報考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須由報考人員向招錄機關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經招錄機關審核同意,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后,方可報名。
(二)網上報名
本次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首頁“我要辦”中的“人事考試網上報名”欄目,點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8月15日9:00-8月19日9: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用第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時,報考人員須承諾誠信報考,如實全面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招錄機關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評)前再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和不誠信報考被取消考錄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錄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為方便廣大報考人員了解各個職位的報名情況,理性報考,同時防止大量報考人員集中在臨近報名結束時報名,造成網絡擁堵,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將從報名開始日的第2天(8月16日)開始,到8月18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右,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的“人事考試專欄”中“公務員考試”欄目,公布各職位報名相關數據(含每個職位的報考人數、照片審核通過人數、繳費人數)。此后,不再單獨公布每日報名數據,待繳費結束后再公布最終報名數據。
2.照片審核及審核結果查詢。本次網上報名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可在8月20日9:00前進行修改,等待重新審核。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在8月21日9:00前在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三科合計150元)。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于8月20日前的工作日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渝北區春華大道99號重慶人力資源產業園2號樓2樓2207室)辦理考務費減免手續。也可先進行網上交費,在筆試開考前憑上述證明材料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收筆試費用。
4.打印報名信息表。繳費完成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5.開考比例和指標調整。報名人數與招錄指標不得小于3︰1,達不到該比例的,則相應遞減或取消招錄指標。
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錄的職位,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8月27日,將在七一網、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調整招錄指標的公告。
6.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9月2日9:00-9月7日17: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自負。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包括公共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法律基礎知識三科,每科分值100分,筆試時間為9月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17:00-18:00 法律基礎知識
《重慶市2019年公開招錄法院系統、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筆試考試大綱》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劃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后續工作具體時間安排等相關信息,請于9月30日9:00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同時,根據面試(體能測評)比例,按照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公布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最后一名報考人員成績并列的,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體能測評)。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在10月9-12日進行。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須持有關證件資料,按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提供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證件資料包括:
(1)本人畢業(學位)證、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招錄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資格證等其他證明材料,同時提供網上報名通過后的考生報名信息表和《重慶市2019年公開招錄法院系統、檢察機關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審查表》(附件3);
(2)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在臺灣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的大陸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環節。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在10月13-16日進行,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需要進行體能測評的是法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渝人社發〔2011〕103號)、《重慶市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12〕81號)執行。如因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導致某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與該職位錄用計劃數未達到2∶1比例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
(四)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按報考職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與錄用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達不到2∶1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成績需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
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具體實施。面試時間:市高級人民法院為10月19-20日,市人民檢察院為10月19日。
面試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15〕93號)、《重慶市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渝人社發〔2009〕1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面試滿分100分,70分以上為合格。
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3×60%+面試成績×40%。
招錄單位在面試結束的次日向應試人員公布總成績和參加體檢人選名單。上述成績和名單于面試結束1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查詢。
面試后,各環節均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