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體檢在10月21-23日期間進行。體檢人選從面試合格人選中依據考生總成績按同一職位從高分到低分以招錄指標1︰1的比例確定,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則依次以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若上述各項成績都相同,則報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并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若其中1名考生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則直接將其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由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其中,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由招錄機關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重慶市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錄用暫行辦法》《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等規定對其進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同時通過張榜、本部門網絡及七一網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錄用審批與試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從新錄用人員到招錄機關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并進行登記;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新錄用人員須在招錄單位工作滿5年(因工作需要,經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批準調出的除外)。
七、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應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遵守公務員考試錄用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報考,不得弄虛作假和舞弊。凡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一經查實,按不同情況根據相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報考人員應認真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各環節相關規定。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現場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
(一)關于培訓和教材。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法檢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關于招考咨詢。報考人員對招錄政策、筆試考務等方面有疑問的,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網上報名技術及照片審核咨詢電話:(023)86868838、86868837。
2.筆試考務及減免考務費咨詢電話:(023)86868820、86868812。
3.招錄政策咨詢電話:
市高級人民法院 (023)67673290
市人民檢察院 (023)67319901、67319523
市委組織部 (023)63895917、63895919
附件1.2019年公開招錄法院系統、檢察機關工人員職位情況一覽表
附件3.重慶市2019年公開招錄法院系統、檢察關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審查表
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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