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國兩制”科學構想的形成和發展
“一國兩制”構想(起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代領導人,(形成于)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宣布了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并建議兩岸恢復(通商)、(通郵)和(通航)。
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進,全面闡述了中國政府準備用“一國兩制”的辦法解決香港問題的立場。1982年12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增加了設立特別行政區的規定,為“一國兩制”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同志對發展海峽兩岸關系,促進和平統一,提出了(八項主張),這是對“一國兩制”的豐富和發展。
二、“一國兩制”構想的主要內容
它確定整個中國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允許香港、澳門、臺灣這些特殊地區長期保持資本主義,但國家主權統一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概括起來是,(一個中國),(兩制并存)、(高度自治)、(和平談判)、(長期不變)。
“一國兩制”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發展,是包括港、澳、臺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都可以接受的國家管理形式;它發展了愛國統一戰線的理論;它發展了和平共處的思想;有利于加快實現祖國統一,有利于促進大陸的改革開放,有利于加快我國經濟的繁榮和發展,有利于保持港澳臺的繁榮穩定;為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一個模式。
三、“一國兩制”構想的偉大實踐及其意義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1999年12月3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香港澳門回歸成為現實,對祖國統一大業有著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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