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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公告》得知,2018年上半年重慶市公務員公開遴選報名條件如下:
遴選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
1.市委辦公廳(市委督查室、市委值班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委老干局(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經濟信息委、市公安局、致公黨市委會、九三學社市委會、市總工會、市臺聯、市殘聯、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市煤管局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街道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垂直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自治縣)級機關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2.市委保密辦、市委老干局(市老干部活動中心)、沙坪壩區遴選對象:區縣(自治縣)級機關、街道機關、鄉鎮機關、市級機關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市垂直管理部門和中央在渝單位所屬的區縣(自治縣)級機關以及區縣(自治縣)級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正科級及其以下職務層次人員。
3.專門面向選調生遴選的職位,不受逐級遴選的限制。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4)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所在單位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6)身體健康。
(7)具備遴選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符合在現區縣(自治縣)、部門或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須在現單位工作2年以上。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述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區縣、鄉鎮(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黨組織或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過(市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報名相關時間的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最低服務年限、現機關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時間等截止時間均為2018年3月(含3月),按照整月計算。年齡按照“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如要求“30周歲以下”的是指198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2周歲以下”的是指1985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35周歲以下”的是指1982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要求“40周歲以下”的是指1977年3月23日(含3月23日)以后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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