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4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6 頁:判斷題 |
第 7 頁:綜合分析題 |
第 8 頁:公文寫作題 |
六、綜合分析題(閱讀下面的材料,回答后面的問題。共10分。)
6161-63
材料一:中共中央印發的《公民道德實施綱要》中指出:通過公民道德建設的不斷深化和拓寬,逐步形成和發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主義道德體系。
材料二:上海10家政府機構聯合建立的企業不良行為警示系統已于近日開通,凡存在嚴重危害交通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嚴重損害交易對象合法權益行為的在滬登記注冊的企業,都將納入不良行為警示系統。這使有不良行為記錄者名譽掃地,受到全面的社會監控,直至繩之以法,這對在全社會形成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良好風尚有積極作用。
材料三:非法集資、虛假出資、制假販假、蒙騙欺詐等不守信用、行為使我國市場經濟出現混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遭到干擾和破壞。要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
結合上面材料,回答下列問題:
運用經濟常識的知識,談談你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是信用經濟”的認識。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①市場經濟具有平等性、法制性、開放性、競爭性等特征,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法制的調整和規范,是法制經濟,同時也離不開信用的約束,否則將出現混亂。
②非法經銷等行為違背等價交換的原則和市場遵循的公平、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誠實信用是企業的立身之本,是企業最有利的競爭手段之一。
③缺乏誠信是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也侵犯了消費者的安全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等。
62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必須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哲學依據是什么?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①矛盾即對立統一,具有普遍性。
②在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中,法治與德治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健全、完善市場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建立社會信用制度,這就為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時還要對金社會進行誠實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思想道德體系,為“法治”奠定思想道德基礎。
③法治與德治都屬于上層建筑,是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二者相互結合,共同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63上述材料表明了政治常識的哪些道理?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①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
②我國政府行使組織、領導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以及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
③體現了國家機構對人民負責和依法治國的原則。
④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四、案例分析題(本題共10分)64A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與B公司簽訂一份標的額為l00萬元的買賣合同,合同約定采用匯票結算方式。2011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發出貨物。B公司于同年2月10日簽發一張見票后1個月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
2002年3月5日A公司收到匯票后向C銀行提出承兌并于當日獲得承兌。同年3月10日A公司在與D公司的買賣合同中將承兌后的匯票背書轉讓給D公司。同年3月20日D公司在與E公司的買賣合同中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E公司,同時在匯票的背面記載“不得精讓”字樣。2011年3月30日E公司在與F公司的買賣合同中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F公司。2011.年4月10日,持票人F公司向C銀行提示付款,C銀行以“E公司在背書轉讓時未記載背書日期”為由拒絕付款。F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取得“拒付理由書”后,于2011年4月2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時發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額包括匯票金額i00萬元、逾期付款利息及發出追索通知的費用合計102萬元。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發出追索通知、喪失追索權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書時曾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A公司以追索金額超出匯票金額為由拒絕擔保責任;B公司以F公司應當首先向E公司追索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64-69問題:
C銀行拒絕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C銀行拒絕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據《票據法》的規定,背書日期作為相對應記載事項,如果未在匯票上記載,并不影響匯票本身的效力(背書日期如未記載,則視為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65A公司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A公司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票據法》的規定,追索金額包括:(1)被拒絕付款的匯票金額;(2)匯票金額從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3)取得有關拒絕證明和發出通知書的費用。
66B公司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B公司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匯票的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和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
67D公司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D公司的主張成立。根據《票據法》的規定,背書人在票據(背面)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如其后手再背書轉讓,原背書人對其直接被背書人以后通過背書方式取得匯票的一切當事人,不負擔保責任。
68E公司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E公司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票據法》的規定,持票人應當自取得拒絕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如未按照規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但應賠償因延期通知給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的損失。
69如F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才向C銀行提示付款,如C銀行拒絕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權?C銀行的票據責任能否免除?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解析:①F公司不能向E公司行使追索權。根據《票據法》的規定,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在本題中,該匯票的到期日為2002年4月5日,持票人應在2002年4月15日前向.承兌人提示付款。②C銀行的票據責任不能解除。根據《票據法》的規定,承兌人的票據責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內提示付款而解除,經作出說明后,承兌人仍要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