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行政管理
1、政府職能的發展變化
自然狀態下的政府職能主要為“御外”、“安內”,一方面表現為統治職能的極端強化,另一方面表現為經濟管理和社會管理職能的相對弱化;近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職能主要為“御外”、“安內”、“建設公共設施”;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政府職能主要有: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穩定宏觀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維護市場秩序。
2、政府職能的重要地位
政府職能體現了公共行政的本質要求,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內容,也是公共行政的本質體現,直接體現公共行政的性質和方向;政府職能是政府機構設置的根本依據;政府職能的轉變是行政管制體制和機構改革的關鍵;政府職能的實施情況是衡量行政效率的重要標準。政府職能的實施手段主要是依法行政。
3、政府的基本職能
(1)政治職能,政治職能亦稱統治職能,主要包括:軍事保衛職能;外交職能;治安職能;民主政治建設職能。其中,以通過政府活動,推進國家政權完善和民主政治發展為目的的民主政治建設職能是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社會主義國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
(2)經濟職能,主要包括:宏觀調控;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市場監管。市場必須在一定的規則下才能夠有效運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市場經濟也稱為“法制經濟”。
(3)文化職能,主要包括:發展科學技術;發展教育;發展文化事業;發展衛生體育事業。
(4)社會職能,主要包括:調節社會分配和組織社會保障;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促進社會化服務體系建立;提高人口素質,實行計劃生育。
4、影響與制約政府職能轉變的因素
(1)社會環境的變遷。社會環境變遷是決定政府職能轉變的外在動因。
(2)公共行政的科學化。公共行政的科學化是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在動力。要按照統一、精簡、高效的原則大力精簡機構和人員;要按照權責統一的原則,合理劃分和界定各級各部門的事權和職能分工。
(3)技術手段的創新。技術手段的創新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根本保障。舉例:政府運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工具可以間接、宏觀地對市場進行調控;政治科學和管理科學的發展使政府的機構設置和組織運作更加合理有效。
(4)傳統行政文化的影響。傳統行政文化是影響政府行政職能轉變的因素。如何吸收精華、剔除糟粕,克服傳統行政文化不良因素所帶來的惰性和慣性,是政府職能能否發生實質性轉變的重要因素。
5、政府職能轉變的內容
政府職能轉變,不僅包括政府職能內容的轉變,還包括政府行政職能方式的轉變、政府職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應政府機構的調整和改革。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政府職能的外部轉移。指政府將不屬于自己的職能還給企業以及社會中介組織,防止政府職能的“越位”,將屬于政府自己的職能收回,防止政府職能的“缺位”。
(2)政府職能的系統轉移。在縱向層級之間要按照必要的集中與適當的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劃分各級政府的職能范圍,明確各自的權力和責任;在橫向部門之間要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職能由一個部門承擔的原則,合理配置和劃分政府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要在管理運行上按封閉原則進行分類。
(3)行政管理方式的轉變。行政管理方式,即政府行使能的方式,包括工作方式、工作作風、運行程序等,管理手段的轉變,就是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單一行政手段,轉向綜合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為主,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6、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政企分開
(1)政企分開的主要內容:政府與企業社會職能的分開;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開;政府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能與行政職能的分開。
政府不應直接管理企業,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隨意截留企業的權利,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的主體。
(2)政企分開的主要措施:解除政府主管部門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直屬企業的行政隸屬關系;大量裁減專業經濟部門和各種行政性公司,發展社會中介組織;加強和改善國有企業的監管方式。
作為過渡性措施,要保留部分專業部門,主要職能為制定行業規劃和引導行業產品結構的調整。
7、國家機構的組成
國家機構由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國家檢察機關、國家軍事機關組成。政府機關為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
行政機構的行政權力與國家權力機關的立法權力、國家審判機關和國家檢察機關享有的司法權力,分工不同,相互合作,共同構成國家權力系統。
8、群眾組織
群眾組織亦稱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包括各種依法定程序成立的群眾團體、專業團體、群眾自治組織等,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三大群眾團體;文聯、紅十字會、慈善會等專業團體;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等群眾自治組織。
9、機構編制管理
機構編制管理是行政管理的基礎工作之一,是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政治體制狀況以及行政管理科學化程度,通過運用技術手段綜合分析,以確定國家各類法定組織的職能范圍、職責權限、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并進行調控和監督,以實現國家管理系統的精簡、統一、高效。
我國的機構編制工作采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領導體制;其在編制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務是:職能管理;機構管理;人員管理。
政府機構的名稱一般包括域名(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圍)、矢名(管理內容)、格名(表明規格級別)。
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人員編制。
10、政府機構設置原則
(1)職能優先原則,即:職能是機構存在的前提;科學界定政府總體職能;科學配置和劃分政府職能;以政府職能是否順利實現來檢驗政府機構設置的合理性。
(2)完整統一原則,即:政府職能是完整統一的;行政權力是完整統一的;政府機構設置是完整統一的。
(3)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相適應的原則,在實際應用中,應遵循以下幾條規律:
在管理對象和內容不變的情況下,管理幅度與管理層次成反比;管理幅度事務的難易程度成反比;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以及管理手段的先進程度成正比;管理幅度與下屬人員的能力成正比關系;管理層次與組織效率成反比。
(4)權責一致原則,指在機構設置中,要使機構的職權與職責相稱、平衡,它包含三層意思:設計合理的職位體系;權責相稱的制約機制;獎懲分明的激勵機制。
(5)精簡與效能原則,即做到機構設置要精簡;人員編制要精干;辦事程序要簡化。
(6)依法設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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