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關于報考對象 |
第 3 頁:關于報考條件 |
第 4 頁:關于報考時間和方式 |
第 5 頁:關于定向職位的報考 |
第 7 頁:關于考試科目 |
第 8 頁:關于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 |
第 9 頁:關于面試和調劑 |
第 10 頁:關于體檢和考察 |
第 11 頁:其他相關政策 |
第 12 頁:關于報考者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處理 |
第 13 頁: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
九、其他相關政策
1、問:對上海高校的優秀應屆畢業生(選調生)、西部志愿者、專職輔導員、"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報考公務員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對上海高校的優秀應屆畢業生(選調生)、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4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報考公務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優先調劑、優先錄用。
2、問:關于對部分有經濟困難的考生免費考試的問題如何處理?
答: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并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11月24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徐匯區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廳,近桂林路)辦理減免手續。
3、問:2015年應屆畢業生被錄用后,什么時候可以辦理相關手續?
答:對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錄用手續,須在其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包括職位資格要求具備的相關資格證書,如國家司法考試證書等)后方可辦理。
在正式辦理錄用手續后,方可辦理工資核發、戶籍遷移等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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