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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得知,寧夏2018年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間出生)。2018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寧夏回族自治區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為準;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職位要求的學歷并取得畢業證書和相應的學位證書(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可比照大專學歷報考);
6.具有寧夏回族自治區常住戶籍(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以下6類人員報考不受寧夏戶籍限制:
(1)在寧夏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以下及《職位表》簡稱“三項目人員”);
(2)寧夏各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全日制畢業生;
(3)區外普通高等學校寧夏生源地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
(4)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5)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證,且報考法院系統法官助理職位的人員;
(6)父母或配偶于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寧夏戶籍的人員(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與配偶須于2018年3月23日前進行婚姻登記)。
“生源地”是指報考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前的常住戶籍所在地。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報考“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須曾在基層工作累計滿2年;
(2)報考面向“三項目人員”定向招考職位,須在寧夏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此類人員離開服務崗位后,享受定向招錄政策的期限為5年,即必須是2013年及以后服務期滿的人員。凡在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聘)中已享受過該政策并曾被錄(聘)用人員,不再享受此政策;
(3)報考法官助理職位的報考者,須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適用地區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參加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相應的合格分數線;
(4)報考公安、法院、司法系統(以下簡稱“政法系統”)警察職位,須體能測評和職業心理能力測試合格。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或因自愿放棄,目前仍在禁考期的;
5.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屬于《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實施辦法》(寧組發〔2015〕44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其他各項所涉及時間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23日。
本次公務員招考與非定向選調生(村官)招考(公告另行發布)筆試同時進行。報考非定向選調生(村官)者只能兼報縣(市、區)及以下基層單位職位。凡被確定為非定向選調生(村官)擬錄用人員者,不得放棄非定向選調生(村官)錄用資格而選擇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否則取消報考資格。
關于2018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
部分相關專業認定及延長報名時間的公告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針對報名中部分職位專業審核中出現的問題,經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現就部分專業認定及延長報名時間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凡考生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高度相似的,應確定為符合專業要求。例如:職位專業要求為會計學專業的,考生專業為會計、財務會計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藝術設計學專業的,考生專業為藝術設計、藝術(藝術設計)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道路與橋梁工程專業的,考生專業為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道路橋梁與渡河工程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社會工作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專業為社會工作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包括工程管理(建筑方向)專業的,考生專業為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術,以及可確定為建筑方向的工程管理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工程造價專業的,考生專業為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工程造價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建筑與土木工程的,考生專業為土木工程(可確定為建筑方向)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園藝學專業的,考生專業為園藝等相似專業的可以報考。其他可以認定為考生專業與職位專業要求高度相似的,也應確定為符合專業要求。
符合上述情況的考生,且已經報考其他職位并繳費的,如需改報,請填寫《2018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改報職位申請表》(見附件),攜本人身份證于3月31日—4月2日每天9:00—18:00到寧夏中小企業服務中心102會議室(銀川市興慶區鳳凰北街興仁巷19號,中山公園西門對面)申請改報(周末不休息);如考生尚未報考或審核通過但未繳費的,可于報名截止日前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2018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時間延長至3月31日18:00,繳費時間延長至4月2日24:00。
三、本公告內容僅涉及2018年全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各職位的專業要求,除專業要求外的其他資格條件不變。考生必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對于填報虛假信息、隱瞞真實情況的,自治區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取消其報考、錄用資格,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
自治區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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