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程序及時限
接收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時間安排如有變動,以網站即時通知為準):
(一)宣傳動員與報名(2013年11月至12月20日)
(二)全國統一知識能力考試(即筆試,含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心理素質測試(2014年2月下旬)。
(三)政治審查(2014年3月至4月底)
(四)草簽就業協議(2014年5月至7月上旬)
(五)檔案復審(2014年7月底至8月初)
(六)辦理接收手續、報到,參加入伍集訓(2014年8月底至9月初)
四、入警待遇
(一)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時間從當年 6 月 30 日算起。經培訓合格后任命為武警現役警官或專業技術干部(大專畢業生任命為正排職、少尉警官;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中尉警官,碩士研究生任命為正連職,上尉警官)。
(二)按照任命的職務等級確定工資標準,每年定期增資一次,并隨著職務和警銜的晉升而增加。
(三)享受現役干部公費醫療待遇和軍人職業保險、住房分配或住房補貼等。
(四)入伍后,符合隨軍政策規定的,即可辦理配偶、子女隨軍隨隊手續;若配偶、子女是農村戶口的,可轉為本人工作地城市戶口。
(五)入伍后,未婚的每年享受 30 天探親假,已婚且夫妻兩地分居的每年享有 40 天假期;已婚且夫妻同地的,除正常節假日外,每年還有 20 天的公休假。
(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帶薪離職培訓、進修、休假、探親、治病療養。
(七)大學生正式入伍后家庭享受軍屬待遇,其它待遇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注意事項
(一)接收對象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完成集訓前實行全程篩選淘汰;與總隊簽訂接收協議后,在入警培訓過程中本人強烈要求終止協議的,總隊將在收取違約人的違約金、培訓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后,撤銷其入伍手續,退回原籍或畢業高校。
(二)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名或未參加統一考試、各類測試者均不列為接收對象;
(三)報考人員禁止重復報名參加部隊招收,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含邊防、消防、警衛、特偵等)范圍內僅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六、報名方法
報名時間:即日起到2013年12月20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者認真對照上述條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條件的謝絕報名,報名者請登錄http://www.gdbfzs.cn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信息網,自行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者請提供報名真實信息,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并通報所在高校),并根據網站提示完成報名工作。報名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需接受資格審查,通過審查者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顯示審查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報名界面需上傳個人近期一寸證件照、《新生錄取名冊》(需加蓋檔案館或學生處印章)、《成績單復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請考生提前準備。
七、免責事項
1、www.gdbfzs.cn是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授權接受地方大學生報名信息的唯一網站。
2、請與招生簡章指定聯系人接洽報名和咨詢事宜,請勿輕信其他個人形式的招錄報名,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負責。
聯系單位: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中489號
郵 編:510660
聯 系 人:涂干事
聯系電話: 020-82133234 因撥打電話的同學太多,影響了總隊總機的正常工作,請同學們不要再用總機接轉,直撥聯系電話,請耐心等候。
報名時間:即日起到2013年12月20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者認真對照上述條件,不符合上述接收條件的謝絕報名,報名者請登錄http://www.gdbfzs.cn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接收地方大學生信息網,自行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者請提供報名真實信息,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并通報所在高校),并根據網站提示完成報名工作。報名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需接受資格審查,通過審查者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顯示審查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注:報名界面需上傳個人近期一寸證件照、《新生錄取名冊》(需加蓋檔案館或學生處印章)、《成績單復印件》(截止目前的所有科目),請考生提前準備。
七、免責事項
1、www.gdbfzs.cn是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授權接受地方大學生報名信息的唯一網站。
2、請與招生簡章指定聯系人接洽報名和咨詢事宜,請勿輕信其他個人形式的招錄報名,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本人自己負責。
聯系單位:廣東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中489號
郵 編:510660
聯 系 人:涂干事
聯系電話: 020-82133234 因撥打電話的同學太多,影響了總隊總機的正常工作,請同學們不要再用總機接轉,直撥聯系電話,請耐心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