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共1535名,其中,計劃分配1497名,自主擇業38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和中央有關部門《關于做好2014年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國轉聯〔2014〕6號)精神,2014年中央下達給我省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共1535名,其中計劃分配1497名,自主擇業38名。為切實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將2014年安置計劃下達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貫徹第六次全國軍轉表彰大會和全省軍隊轉業干部座談會精神,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落實安置計劃,切實完成安置任務。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軍隊轉業干部。
二、認真做好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繼續把師團職軍隊轉業干部作為安置重點,落實好既有政策,安排好他們的工作和職務。對功臣模范、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從事飛行、艦艇、涉核等特殊崗位工作的軍隊轉業干部,要在現行政策基礎上給予從優安置。繼續發揮黨政機關的安置主渠道作用,各級軍轉安置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帶頭接收安置軍隊轉業干部。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切實承擔起安置軍隊轉業干部的責任和義務。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優惠政策措施,鼓勵引導軍隊轉業干部到鄉鎮、街道等基層單位工作。
三、積極推進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工作。健全完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體系,進一步做好退役金發放、待遇保障等各項工作。大力宣傳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就業創業先進典型,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協助其盡快實現就業創業。
四、改進完善軍隊轉業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加強教育培訓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適應軍隊轉業干部特點的教育培訓體系。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前移培訓、適應性培訓,不斷優化專業培訓,進一步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提高軍隊轉業干部適應地方工作的能力。
各地各單位要把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進一步完善領導責任制,狠抓各項工作落實,確保在今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安置任務,11月底前全部結束安置報到工作并上報工作總結。省里將適時組織聯合督查組開展督導檢查,并視情對各地各單位工作進度和計劃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點擊下載:1.2014年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表
2.2014年省直、中央部屬在杭有關單位軍隊轉業干部接收安置任務表
3.2014年中央和省垂直管理單位軍隊轉業干部接收安置任務表
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