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熱點】
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意義
【背景鏈接】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黨員干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因此,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鍵在黨,關鍵在人,關鍵在于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2015年3月18日,貴州省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趙克志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上講話。他強調,全省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和緊迫感,統一思想、增強信心、加快行動,樹立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把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
【綜合分析】
[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意義]
領導干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
我國目前正處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發揮領導干部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革命藍圖的實現,需要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關鍵在于領導干部的態度、決心和行動,關鍵在于領導干部帶頭踐行法治的過程。各級領導干部是黨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的骨干力量、中堅力量。他們是否具備法治思維、法治素養以及依法辦事的能力,直接決定著黨依法執政理念的實現,直接影響著各級政府機關依法行政的效果,直接關系到整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成敗。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領導干部轉變傳統執政思維定勢的需要。法治的程序性、穩定性和可預期性,是社會治理其他手段所不具備的優勢。當前,我國正處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完善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時期,我們更需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現在,一些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法治信仰缺失,法治敬畏不足,在工作中還習慣于過去的思考方法和思維定勢。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我們黨要實現長期執政,實現國家長治久安,需要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法治意識,依靠法治解決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確保國家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是領導干部踐行法治和依法辦事的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落實到黨員干部依法辦事解決具體問題上。現在,一些領導干部法治觀念淡薄,腦子里沒有法治這根弦。有的認為依法辦事束縛手腳,只要辦成事,什么手段都能用;有的把法律當作擺設,不履行法定職責;有的目無法紀,濫用權力,甚至以權代法、以情枉法、以權壓法。這些問題說明,不少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水平不高,亟需提高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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