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
當前,很多年輕人把孩子托付給父母帶,但大部分不給父母“幫帶費”。有人認為,法律上老人沒有帶孫的義務,不給幫帶費是變相啃老。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從法律角度來說,父母對子女有撫養(yǎng)、教育義務,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并無相應責任。只有在父母已經(jīng)死亡,或者無撫養(yǎng)能力的情況下,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有撫養(yǎng)義務。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現(xiàn)在很多年輕人將孩子托給父母幫帶,卻不給“幫帶費”,確實是一種變相“啃老”。雖說親情無價,但父母帶孫子也是一種付出,子女應在情感上、物質(zhì)上進行感恩。即使不給“幫帶費”,子女也該在合適時機主動提及和說明,而不應保持默認。
然而從倫理角度來說,父母帶孫子,子女是否給“幫帶費”,屬于家務事,適于一家人內(nèi)部協(xié)商解決,外人不好過度干涉。而且其實眾多父母對“幫帶孫子”富有極大熱情,據(jù)調(diào)查顯示45%的家庭是父母主動要求帶孫子。這樣,一來替子女減輕了負擔,二來自己也可以享受天倫之樂。所以說,父母幫子女帶孩子,或做家務,實際上是一種精神付出,是父母之愛的一種自然表達和延續(xù),既維系了一家三代之間的親情融合,又省去了子女“常回家看看”的勞頓。因此,我認為父母幫子女帶孩子、做家務,只關親情,無關金錢。
當然了,老人在幫子女上也要量力而行,子女對此不能過于苛責或是要求太高。畢竟,對子女的養(yǎng)育主要還是以父母為主,不能當“甩手掌柜”。而且父母終究會有老得不能自理的那一天,那時候,我們的年輕夫妻要懂得感恩,懂得反哺,真正承擔起贍養(yǎng)老人的重任。
總之,子女和父母雙方要多溝通,統(tǒng)一基本規(guī)范、步調(diào)一致,不能“父母一個觀念,爺爺奶奶又是另一個觀念”,這樣才能使兩代教育達到雙贏而不是矛盾重重。
第二題:
為提升城市形象與市民生活品質(zhì),市交管局決定開展一次“文明走路、文明交通”交通實踐宣傳活動。作為此項活動的負責人,你將如何組織?
參考答案:
通過開展“文明走路、文明交通”交通實踐宣傳活動,可以提高市民文明參與交通意識,促進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從而提升城市形象與市民生活品質(zhì)。我會通過開展各種富有新意的活動,切實提高廣大市民的交通意識。
首先,根據(jù)領導指示,成立宣傳活動工作小組,召開小組會議,制定宣傳方案,方案通過審批后,按照方案安排部署好小組成員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到責任到人,確保活動落到實處。
其次,為了確保活動效果,我們會改變以往單一的、程式化的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挖掘新的宣傳形式,豐富宣傳內(nèi)容。主要有:(1)組織評選“文明交通大使”,讓“文明交通大使”走進社區(qū),引導教育市民不闖紅燈、不走機動車道、不翻越交通護欄。(2)開展“文明志愿伴我行”活動,每周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走上街頭、主要交通道口,勸導阻止市民不文明交通行為。(3)以全市公共場所、繁華地帶的電子顯示屏為依托,圍繞我市開展的“文明行走、文明交通”的活動,全天候穿插、滾動播出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及宣傳片,以達到對交通參與者潛移默化的一種提示、教育。(4)開展“他是誰—尋找紅燈止步第一人”DV抓拍大賽活動,在市官網(wǎng)、交管局官網(wǎng)上刊發(fā)文明走路市民照片,每月將匯集的抓拍照片進行抽獎,對抽中的照片在報紙上刊登。開通熱線,鼓勵市民指認照片主人公,并頒發(fā)紀念品。
最后,宣傳活動結束之后,對宣傳活動效果進行評估,及時總結宣傳活動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寫出總結報告,向領導匯報宣傳情況,同時也為下一次開展宣傳活動總結經(jīng)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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