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轉干部的立功、嘉獎除了能夠為軍轉干部贏得一定的榮譽和相應獎勵之外,在轉業安置功績制評分標準下,也能夠為軍轉干部的安置考試考核的最終結果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從而為軍轉干部選崗打下基礎。
如:吉林省軍轉干部安置政策中規定:
立功受獎:榮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多次榮立三等功的累計不超過20分;榮立二等功(被大軍區授予榮譽稱號,四總部聯合表彰或者地方省、部級表彰)的,每次20分;榮立一等功(被中央軍委授予榮譽稱號或者國務院表彰)的,每次30分。
如:陜西西安市計劃分配軍轉干部功績制量化評分標準中規定:
榮譽稱號計分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以及榮獲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全國和省部級勞動模范),加18分。
(一)立功受獎計分榮立一等功或被評為全國新長征突擊手、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優秀老師等,加13分;立功受獎計分榮立二等功加8分;立功受獎計分榮立三等功加3分。
(二)因參戰或參加抗洪搶險、抗震救災者加3分;
(三)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加12分,二等獎加10分;三等獎加6分;
(四)全軍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6分;三等獎加3分。
(五)獲省部級(含大軍區、軍兵種、武警總部)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加5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1分等等。
除此之外,在部隊時立功和嘉獎,能夠在軍轉干部參與地方單位晉升時起到一定作用。中公教育軍轉干考試輔導專家指出,地方單位非領導職務晉升有一定比例,并非當年符合條件的人都能成功晉升。地方上有相當規范的晉升流程,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工作履歷評價。簡單說就是把工齡、干齡、學歷,是否發表過文章、是否立過功受過獎、以及有沒有被處分過等統統量化成一個個具體的數字,最后按照數字總和大小排序。一般而言,排在前幾位的,成功晉升的機率相對大些。
因此,軍轉干部一定要叮囑所在部隊的干部部門,如果自己有立功受獎的,一定要保證自己檔案里有相應的材料。(地方人事部門在算分的時候,要看檔案里是否有立功受獎的相應表格,如果沒有則加不上分)希望軍轉干部能夠重視自己檔案里的立功受獎材料,哪怕是小小的團嘉獎,也有可能為將來晉升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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