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各省公務員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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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不法分子獲取公眾手機號碼主要通過四個途徑一是通過一些街頭的社會調查獲取,因為這些社會調查都會要求被調查者填寫手機號碼;二是參與一些消費活動進行會員注冊登記留下了的手機號;三是一些網站在注冊時要求填寫手機號;四是利用不法途徑一次即可購買到上萬個有效的手機號段(只需1分錢一個號)。短信發送的代理公司并不知道用戶的詳細信息,他們要的只是有效的號碼,以避免自猜的號段中無效號碼帶來的資費浪費。
如果廣大社會公眾能夠在社會活動中增強防范意識,不要輕易對外泄露自己的手機號碼,那么受到短信騷擾的可能性會大為降低。
(五)對“地下短信群發公司”監管不力
當前,由于短信群發器材可以被方便的購買到,加之我國目前對群發短信缺乏必要的立法,導致許多人盯上了這個有利可圖的行業。
(六)移動通信服務提供商對短信息內容監控不力
對短信進行監控,主要集中在短信發送到服務站這個環節上。但是目前利用技術監控的話,只能識別信號的傳輸質量,而無法識別以及過濾信號的內容。如果要精確判斷,只能靠人工完成,但是面對每天巨大的短信息發送量,用人工監控所有短信息的內容顯然很難。
三、在積極探索治理辦法的同時,總結了以下幾點對策:
(一) 加強立法
我國利用手機短信作案的犯罪事件出現逐年上升的趨勢,很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目前沒有專門的法規對此進行規定,而且,參照國外的立法情況,僅僅對垃圾短信的發送者進行經濟制裁是遠遠不夠的。
目前亟待補充的立法主要有:(1)向手機發送批量病毒的刑事犯罪設置。這是因為,現行刑法第286條第三款所規定者僅是向計算機發送病毒的行為,而手機并非計算機,因而我國立法部門唯有通過另行立法,才能法之有據地懲治此類危害行為。(2)增設傳播淫穢信息罪。這樣,對利用手機大肆傳輸淫穢信息、情節嚴重的危害社會行為,刑法即可有效予以懲治。
(二)要加強對手機號碼的管理,推行手機入網“實名制”
國內手機號碼管理制度比較混亂,犯罪分子可以很方便的申請到手機號碼進行犯罪活動,事后拋棄號碼逃之夭夭以躲避制裁,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在手機發號方面進行切實有效的管理,手機入網實名制就是一種很好的解決辦法,所謂手機實名制,是普通的用戶到運營商或者戶網運營商入網的時候,必須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提供自己的有效信息,今后所有用戶在入網時都將按真實身份登記。這種從源頭上管理手機的辦法十分有效,它能夠為用戶營造安全無污染的短信環境,能夠方便運營商和公安機關對不法分子的監控,更加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三)電信監管部門和國家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國家文化主管部門和各省通信管理局都應著眼于通信業健康發展,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相關問題。網站要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運作,加強內容監管,各通信管理局和公安廳及其他政府部門平時也要保持聯系,共同依法打擊短信犯罪因此,我們除了應與短信經營商簽訂杜絕濫發垃圾短信行為協議外,更應通過必要的技術手段予以控制。一是應實行流量控制,日發送量達到一定數值后,采用的監控系統就提示運營商采取管理措施;二是實施內容監控,建立屏蔽詞庫,發現有問題的短信,系統就向工作人員報警,經查詢確認是有害短信后予以屏蔽。對于同一內容連續發送的短信,應對發送位置和發送號碼進行監控。
(四)移動通信運營商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手段加大對短信的監控力度
盡管目前對所有短信的內容都進行監管難度較大,但是通信運營商并非完全無計可施。現有通信技術是可以實現對手機短信群發量的突然不正常增多和某些敏感字詞進行監控的。一旦通過監控確定了可疑手機號碼,就可以立即實施管理措施。可以采取“分批分次暫停發送者的短信業務”的方法,具體來講,就是通過實時監測確定哪些是違法用戶,然后以此為依據,暫停這些用戶的短信服務,而在每次暫停前,通信公司都會發送暫停通知,把暫停原因和時間通知用戶。如果這些被暫停的用戶想辦理恢復手續,就必須要填寫不再次發送這類廣告的保證書,否則短信功能將被永久性關閉。
(五)推行行業自律和用戶監督舉報機制
短信市場誠信經濟的建立,必須依靠SP對自身經營道德的培養和對市場規律的遵循,只有憑籍良好的質量才能贏得良好的信譽度。市場對于短信服務信譽評價的優劣,與服務商是否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是息息相關的,而公平、有序競爭環境的形成,有賴于在短信市場建立起遵守誠信的行業自律機制。
(六) 創新短信管理技術
整治垃圾短信,除政府制定相關法律制度之外,還需要運營商在管理技術層面上的大力支持。目前被廣泛采用的是來源追蹤手段,查找每一條垃圾短信的初始來源,如果發現某一用戶成為大量垃圾短信的集中地,便會將其列入“黑名單”,取消手機入網資格。此外,部分運營商還采用一些如關鍵詞屏蔽過濾、禁止大規模群發服務等手段,通過各種方法堵塞垃圾短信的傳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