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衛人委正式將《深圳市醫師多點自由執業實施細則》報送廣東省衛生廳,該細則一旦獲批,深圳具有中級技術職務的醫師即可自由“走穴”且無須原單位同意。
我國對于醫生“走穴”,經歷了由堵到疏的過程:2009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正式提出“研究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廣東、北京、江蘇等地陸續開展試點。
醫生多點執業,理論上有助于統籌共享醫療資源、方便基層群眾看病就醫、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現實中卻“叫好不叫座”。如北京試點兩個月,僅10余名醫生公開簽約;湖北啟動前三天,沒有一人提出申請。這主要是由特殊國情決定的。
首先,行業體制不利于自由流動。我國醫生大都是“單位人”,自己醫院辛辛苦苦培養和引進的人才,卻去別的醫院坐堂,還可能帶走部分患者資源,原單位對于醫生“走穴”自然缺乏積極性。雖然深圳擬取消“必須經原單位同意”的限制條件,但忌憚于在年終考核、評定職稱等方面被“穿小鞋”,廣大醫生顯然無法放下顧慮。
其次,有能力被其他醫院邀請“走穴”的,大多都是三甲醫院的知名專家,他們的診室門口每天都有患者排起長隊,即使有意“走穴”,恐怕也分身乏術。
此外,醫生的診治需要其他醫護人員支持,有賴于高科技醫療設備。離開原單位的“天時地利人和”,再有經驗的專家可能也唱不了獨角戲。一些復雜病情更需要全面的術前檢查和術后觀察,“走穴”醫生往往難以前期介入,也不便后期跟蹤幫助康復,不免帶來一系列風險和隱患。此類醫療糾紛近年時有發生。
我國每7000人才有一名醫生,優秀醫生又大都集中在少數大醫院,此時允許醫生自由“走穴”,只不過是“拆東墻補西墻”,甚至還會因為醫生來回奔波而耽誤時間、影響精力,最終損害患者權益。
開放醫生自由“走穴”自有其價值,但解決“看病難”,還是要老老實實練好內功:一方面,增加投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軟硬件水平,讓患者愿意就近就醫;與此同時,積極培訓,增強廣大醫務人員整體素質,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