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務,以治安為最基本。而“村霸”遍地,恰恰表明治安的潰敗
村民自治的當務之急,是防止“村霸”當權,一方面要加大對“村霸”的打擊,另一方面要把維護選舉公平與秩序,作為首要任務。
據7月13日《新京報》報道,河北泊頭市寺門村鎮侯落鴨村村民侯志強,被鎮干部和村民公認為“南霸天”,平日專以敲詐勒索為生,其全部生涯幾乎是在坐牢、出獄、犯罪再坐牢中度過。當侯第十次上門敲詐養豬戶鄭立海一家時,被鄭立海兒子鄭潮軍防衛中意外致死,鄭潮軍因故意殺人罪被判8年,今年6月10日,鄭家拿著村民聯名信,向省高院提請申訴,認為鄭潮軍實屬正當防衛。
作為一起刑事案件,既然存在巨大爭議,司法機關就有必要查明案情,依法裁判,給當事者和民眾看得見的公正。同時,也要看到,“南霸天”決非一頂孤立的帽子,此案件背后的鄉村治理問題也值得反思。
此前,國家有關部門多次表示要嚴懲橫行鄉里的村霸、鄉霸等黑惡勢力,但“村霸”新聞持續高密度顯示,此問題并沒有出現根本性好轉。“南霸天”侯志強不僅把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當作家常便飯,而且以暴力操縱選舉,坐上了村長的交椅,就是現實中的一個典型。
“村霸”現象的背后,是一個我們老生常談的鄉村治理問題。我國鄉村治理的基本框架是“村民自治”制度。而從政府職能來看,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但“村霸”問題久治不愈,表明健全“村民自治”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都任重道遠。
以“村民自治”為例,由于我國農村缺乏選舉傳統以及素養不足,導致村民選舉很容易遭操控。而對村民選舉有指導、監督的鄉鎮政府,有時不僅未盡到責任,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侯志強長期操控選舉,甚至私自扣留了本應發到村民手里的選票,填上了自己名字后塞進了選票箱,這些違法舉動鎮里絲毫沒有察覺,由此可見當地在維護選舉公平上的嚴重瀆職。
基本公共服務,以治安為最基本。而“村霸”遍地,恰恰表明治安的潰敗。鄉村治安不靖,各級政府投入不夠是主因,公安部規定城區派出所每所警員20人,而多年來我國鄉鎮派出所往往只有3到5人,警力嚴重不足。與此同時,一些基層派出所履職不力,甚至與黑惡勢力關系曖昧,更值得警惕。報道中就提到,侯志強毆打村民,村民報警,警察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后出現。有時侯志強會被當地警方帶走,但沒多久就再次出現在村里。
鄉村治理經緯萬端,而持續推進村民自治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其兩條主線。鄉村平安是公共服務最古老、最基本的內涵,是鄉村治理的底線要求,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而村民自治的當務之急,是防止“村霸”當權,一方面要加大對“村霸”的打擊,另一方面要把維護選舉公平與秩序,作為首要任務。
這兩項工作,都需要政府加大財力和人力的必要投入,以及層層落實責任制。像侯志強這樣的人橫行鄉里,如果沒有人為之負責,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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