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新華社兩名記者在河北灤平縣小營鄉發現排污及涉嫌大規模毀林,調查時相機被搶奪,記者遭到謾罵毆打并被扣留, 在鄉領導幫助下才離開, 當地公安已介入處理。有的人 在這條新聞后面跟帖說:“打得好!” 有的則說: “要錢要多了吧?”
11月16日, 甘肅臨洮縣副縣長楊東平因心源性猝死。有人在這條新聞后面跟帖說:“今晚無論得加個菜,喝兩口。”有的則說:“副縣長實權很大,撈的只多不少。”
11月14日, 中國醫療隊赴西非抗擊埃博拉病毒,在首都國際機場與家屬灑淚分別。在這樣的一組新聞圖片后面有人跟帖說:“在非洲工作,國家能虧得了他們的工資?一個月工資都得幾十萬。……這個穩賺的買賣太值了。他們就是為了利益才去的,無利不起早。”
這些聲音當然不是主流 ,但寫在那里,讓旁觀者觸目驚心,讓當事人及其親屬感到寒心。
在有的人看來, 記者正當履行職責被打活該,所以“打得好”。那么是不是所有人被打都是“打得好”呢?恐怕也不是。比如下此評語的人,自己或自己的親友走在大街上被人毆打一通,難道也是“打得好”嗎?“物傷其類”該是人的基本情感。一個人死了,雖不過是如陶淵明所說“親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但為他人之死而歌,總是少有。為什么只要一遇到有官員之死,哪怕是出于身體原因而猝死,就有非“喝兩口”不可的快感呢?或許,在跟帖者的心中,官員已被抽象成一個只有單一顏色的概念,而不是一個個具體的人。
懷疑是人類可貴的精神活動, 發端于獨立思考。但如果懷疑變成了“懷疑一切”,那么就和“相信一切”一樣,成為一種簡單片面的思維,等于取消了思考本身。生活在世間的人們,大多數是平凡的,但我們能因為自己平凡,就不肯承認甚至否認崇高的存在嗎?魯迅說過,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難道這樣的人都是虛構的嗎?一個人信奉“無利不起早”的觀念自無不可,也不妨用以指導自己的行動,但不要認為這是衡量世間一切人事的唯一標尺,更不要用這個標尺對別人量來量去。
對記者被打說 “打得好”、 猜測記者被打是因為“要錢要多了”的人,對一個副縣長猝死說“副縣長實權很大,撈的只多不少”的人,對赴西非抗擊埃博拉病毒的中國醫療隊說“一個月工資都得幾十萬”的人,想必對法治也是點過頭、舉過手的。但法治,是不是要禁止毆打行為,把打人者繩之以法呢?法治是不是要“以事實為依據”呢?“無罪推定”的法治原則是不是只能適用于自己呢?
人活著,不能失掉起碼的同情心和思考力。 孟子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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