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有一個千年歷史的古村落——馬固村。河南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中,馬固村有7處明清民國建筑列為不可移動文物。經歷當地拆遷后,只剩下王氏家廟和馬固大廟兩處建筑。(4月12日《法制晚報》)
筆者無意去批判當地官員的無知無畏,也不想去聽那些應對媒體、輿論的官樣回復,更不期待千年文物古村被毀后對于主要責任人會受到怎樣嚴厲的處置,更沒指望當地政府在詳細調查后會有什么妥善的補救措施。
畢竟,這座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被列入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在歷經戰火動蕩年代依然被完整保存下來的馬固村,卻在和平發展的今天,遭遇了噩運,這是誰之悲,又是誰之殤?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統計,近30年來,全國消失了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這些登記在冊、受到法律保護的、有身份的文物,尚且有一半以上毀于各類建設活動。
這讓筆者想起2013年曾發生的一件事情,當年成龍發微博表示打算將自己20年前購買的十棟安徽古建筑中的四棟,捐贈給新加坡的一所高校,引起了國內民眾廣泛的討論。很多網友都希望將這4棟古建筑留在國內并好好保護起來,但有一個不爭的事實卻擺在了我們面前,無論是在制度和行動上,可以說我國沒有更為有效的規定和措施,形成舉國上下自覺呵護文物、民間文化遺產的氛圍和共識。正因為此,才導致了數十年來,我國民間文物不斷地流失海外。
還有一個更為殘酷的現實,當我們在痛心疾首地譴責文物外流的同時,當我們民間文物保護人士不余遺力向國外追討文物時,卻在部分地方政府組織的拆遷和重建中,許多有文物價值的古建筑被野蠻拆除的事件卻在不斷發生。
其實,我國文物的保護政策性和專業性都很強,但在現實中卻缺乏有力的考察監督,使很多“不知何為文物”的地方主政官員打起了“擦邊球”,出現類似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政府在組織拆遷的時候不知道是文物,也沒有人告知是文物,直到拆掉了之后,農戶才說是文物!钡妊谏w違法違規行為的解釋。而開發商、社會、以至于文保單位自身,對于保護和開發的界限,意識淡薄觀念模糊,具體操作辦法也缺乏正確規范,也導致了執法難嚴,違法難究。
千年文物古村落馬固村遭劫難,再次以沉重的代價敲響文保警鐘。如何讓違法后果的追究更清晰、更嚴厲?如何保護好不可移動文物?又該如何讓文保法規發揮應有的作用,嚴肅查處各種文物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利劍高懸,讓膽敢以身試法的人為之付出足夠痛的代價?這些都是當下急亟重視、解決的問題。
關注"566公務員"官方微信第一時間獲取公務員答案、公務員真題等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