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1月18日從省安監局了解到,2015年,云南省發生各類安全事故8695起、死亡3379人,同比減少2571起、102人;發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3人,同比減少3起、35人;發生較大事故62起、死亡251人,同比減少13起、33人。今年,云南省將在全力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全力推動大檢查長效機制的健全完善的同時,繼續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解析】
[原因解析]
一方面,安全檢查流于形式。安全檢查流于形式,除安全意識淡薄外,有些還涉及更深層次的腐敗問題。安全事故之所以發生,在制度層面,未履行國家應急法的相關要求。更主要的是,最后還查出存在腐敗問題,而腐敗是安全的大敵,往往能讓制度形同虛設。
另一方面,應急預案束之高閣。為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應加強監管,尤其要建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把安全生產的各項預防工作做到實處,把事故隱患消滅于萌芽狀態之中。可現實是,由于生產安全事故具有突發性的特征,從而導致不少單位認為,事故是由偶然因素引起的,屬于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意外事件,不好預測,難以預判。因此,不少單位并不重視編制應急預案。
[啟示分析]
一是有些單位工作重心偏向于‘重事后輕事前,重處置輕預防’的工作思路,結果是‘出事后拿多少錢都可以,沒出事故前不愿意花錢預防’,這是事故頻發的主觀原因。二是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主要還是依賴傳統的人工檢查,或運動式的大檢查,還缺乏相應的科學、客觀、有效的預警監測體系,也缺乏健全完善的領導責任追究責任制度等,這是事故頻發的客觀原因。
[對策措施]
一是要盡快補還工業建設項目安全隱患的歷史欠賬,特別是化工企業、資源采掘類企業等;
二是加快相關制度法規的建設,讓可執行的法規制度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三是變政府單向監管向全社會監管轉變;四是讓安全生產理念、制度法規盡快形成一種安全文化,讓它滲入企業日常的管理活動、深入百姓的生活之中,讓注意安全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
相關推薦: